正如尔冬升导演在节目上说的那样:
“香港有几个演员,他的女朋友,他的太太,不肯让他接吻戏。以后所有的戏,接吻的都没找他。”
更何况只是出演了一部青春剧,演技尚需打磨的一名少年?
“谈条件,漫天要价”自然是断了后路。
公司执意如此,李智楠也很天真地认为“公司总不会害我吧”。
加之合约在身、阅历不足,只能任由公司安排。
于是,长达五年的时间,李智楠都无戏可拍。
公司便提出给他出音乐专辑,美其名曰为其打造“偶像歌手”路线。
为此他努力练习声乐、弹琴、跳舞,并且花了一年半到两年时间录制这张专辑。
然而专辑录完后,公司却告诉他经费不足发不了,将近七年时间就这样白白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