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束文杰
不知何时,网络上开始充饰着大量关于“合肥九区”的资讯信息。合肥新增了市辖区?啥时候设立的?若是再读全文,会心一笑,恍然大悟:原是新增了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滨湖(新)区、政务(新)区,有时北城(新)区还来凑个热闹。有人就要说了,不都是区吗,有啥子区别?当然有!咱今儿就仔细说一说。
合肥市辖区发展史从数字命名到“三市区 郊区”
合肥,作为“市”设立于1949年1月31日,当天中共合肥市委成立,第二天合肥市人民政府成立,中共江淮区委宣布正式建市。所以,说到市辖区应从这时开始。1949年2月(一说3月),合肥市废除旧社会的保甲制度,设立三区两个直辖镇,每区下辖九街。
1949年,合肥市区图(来源 | 《合肥城市规划志》)
- 第一区:双岗街、拱辰街、四弯街、新华街、北油坊街、县桥北街、十字街、东岳街、教弩街。九狮河以北至双岗。
- 第二区:龙门街、县桥街、鼓楼街、四牌楼街、中山街、太平街、东门街、南门街、柳树亭街(包公祠)。九狮河以南,洗马桥至小南门以东。
- 第三区:城隍庙街、四古巷街、横街、菜市街、德胜街、官盐街、西门街、二里街、南油坊街。九狮河以南,洗马桥至小南门以西。
- 第一直辖镇:大东门外,火车站区域。
- 第二直辖镇:小东门外,沿河岸区域。
与同时期其他城市相同,合肥最初设区也采用了数字命名,而且无论是区还是下辖的街(相当于今天的街道)与明显比今天的小的很多,并局限于老城及周围小部分区域。“街”的命名则依据辖区内的老街巷或标志性建筑,并设有“街政府”,今天则称为“街道办事处”。
包河区万年埠街道办事处(来源 | 万年埠街道)
同年3月(一说4月1日),第一、二直辖镇撤销,设立第四区,并辖坝上街、尚武街、崇德街、车站乡、隆岗乡等。这也就奠定了合肥四区的格局。不过,第二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4月恰逢华东军政委员会决定“十万人口以下城市不设区”,区、街撤销改设大东门、车站、西门、北门、南门等五个警政合一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