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每到“五一”劳动节这一天,北京城就变成了欢乐的海洋。人们身着节日盛装,前往天安门广场参加游行庆祝活动,这段经历令很多市民终生难忘。
1、劳动节成法定假日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23日通过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把“五一”定为法定的劳动节,明确规定放假1天。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每到这一天,北京人便换上节日盛装,聚集在公园、剧院、广场,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文体娱乐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还会受到表彰。
1957年“五一”,参加游行的群众。冯文冈/摄
游行是人们庆祝“五一”最重要的方式。据本报1953年5月3日1版《首都各界五十万人民举行游行大会》记载,那年“五一”当天早晨,参加游行大会的人们冒着细雨,举着红旗和标语牌,走向天安门广场。游行开始后,乐队高奏国歌和国际歌,礼炮齐鸣28响。游行队伍最前列的仪仗队进入天安门广场。领先的是一面巨大的国旗,随后是160人组成的军鼓队和72人组成的抬着金光灿烂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字的横队。旗手们高举着无数面国旗和红旗迈步前进。仪仗队的后列是壮观的旗队:大红旗、绘有和平鸽的绿旗、各色的长旗,简直就是一片旗帜的海洋。随后,由7000名少年儿童组成的队伍进入广场,孩子们高举着“时刻准备着”的大字标语,欢呼着走过主席台前,并挥舞着缤纷的花束,组成各种图案。再往后,首都各大工厂、各大企业的工人,近郊农民,政府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大中学校学生和教师,工商业者和北京市各区群众所组成的庞大队伍相继走过。参加游行的群众穿着鲜艳的新装,人们拿着各色花朵、彩旗,各种模型和图表,欢呼着走过主席台。
1953年5月3日,《北京日报》2版
游行过后,天安门广场上还举办了联欢晚会,燃放了烟花。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长安街,汇聚到天安门广场,在欢快的音乐声中载歌载舞。(1953年5月3日《北京日报》2版,《“五一”节狂欢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