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十二集的《我是余欢水》对于没有购买“超前点映”的观众来说,刚刚完结。这部所谓的“爽剧”改编自余耕的小说《如果没有明天》。《琅琊榜》《北平无战事》影视制片人侯鸿亮推荐说:“这本书,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让人放不下的,就是好作品。”经笔者验证,“一口气读完”的确是客观评价,但背后应该没有任何深意,并不一定意味着这是部好作品,只能说明节奏明快不拖沓。
原著的荒诞和电视剧的道德提升
《我是余欢水》情节紧凑、让观众十分揪心的大结局中,居然给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开放式结局:余欢水和栾冰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又因为高层的落马,他很有可能获得分公司总经理的职位。但一如这部剧后半部分一直出现的反转——原本以为魏总要对余欢水动粗,却没想到他扑腾跪地求饶;原本以为余欢水已被赵觉民制服在地,却是后者被反手扣住动弹不得;原本以为余欢水一开始就会义正言辞地拒绝梁安妮色诱,没想到一眨眼功夫已赤条条坐在沙发上;原本以为余欢水真得一鼓作气蹦极成功,却没想到已瘫在跳台一个多小时——这可能只是观众期待的结果,而余欢水对结局的真实性不置可否,或许暗示观众这就是一场闹剧。
《我是余欢水》剧照
原著和剧集结尾有很大不同,余欢水在故事的最后才知道癌症晚期是误诊,是因为和同事吴安同验血的时候,两个人的血样标记反了。而此时此刻,余欢水已经用见义勇为获得的30万奖金办了一场“告别会”,成功劝说前妻和栾冰然投入其他男人的怀抱,同公司领导也彻底闹僵,无颜再回去。虽然“重新获得了生命”,但也要真正重头开始了。原著的结尾是这样的:
如今,我不仅辞职了,而且还跟魏党军把话都说绝了,当面直呼人家党卫军,关键是我还掌握了公司中高层最隐私的那些破事儿。还有离婚,我前妻倒是有跟我复婚的意思,可复婚后我还怎么跟我歪嘴丈母娘和猪头小舅子见面。而且,上次还把老丈人也得罪了,他是那个家里唯一对我还算尊重的人,我竟然威胁要去揭发他们爷儿俩合伙办公司赚钱的事儿。唉!看来任何时候都不能把话说绝、把事儿做尽啊。
还是尽量弥补吧,先回家再说,前妻上周不是还打电话约我一起过周末吗?我回到住处,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把东西收拾好了,几乎是小跑着回到了家。离婚签完字之后,我就把家门钥匙交给了前妻,所以,我只好站在门口敲门。
门开了,一个穿着睡衣、留着长发的男人站在门口,他问我:“你找谁?”
我背着我的全部家当,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一时间不知道我该去哪里。我走进一个街心公园,瘫坐在一个连椅上,任凭深夜的寒风包裹着我光光的秃头。街心公园深处走过来一对恋人,两个人手挽着手,女的正在跟男的讲一件有趣的事儿,声音非常耳熟:“他当时在酒吧里,穿着范思哲紧身T恤、杰克琼斯牛仔裤、阿玛尼短款风衣,而且还剃了一个光头,你说……你说,呵呵呵……我能不以为他是同性恋吗?”(原著中栾冰然最初错把余欢水当作同性恋。)
相比电视剧,原著的戛然而止显得更加荒诞,让余欢水因为根本不存在的绝症获得勇气更像是意淫。如何面对接下来的生活,才能检验是否真的逆袭成功,但很有可能沿袭性格的惯性,没有迫在眉睫的死亡逼迫自己,一路颓废下去。或者余欢水因此看透生死,不再在乎人生的得失成败,但遗憾的是,这往往是成功者面对偶尔的失败时进行的自我安慰。没有了工作、家庭和爱情,连看透的成本和基础都不复存在。按照原著的逻辑,余欢水很难逆袭成功了,但作者其实并没有把逆袭太放在心上,只想提醒读者生活的荒诞以及大家可能很久没有读《故事会》了,忘记了短篇小说就是这样一口气读完的。
《如果没有明天》
相对于原著的荒诞,余欢水的确在电视剧中实现了逆袭,并且是阶段与层次不同的逆袭。首先是可以理直气壮地为人处世了,甚至可以用计谋敲诈公司领导,差一点实现财务自由。这应该是大部分人想要实现的逆袭。
但毕竟是剧集,必须捋顺价值观,所以余欢水真正的逆袭还是来自心灵与价值观。同小说中只是有点矮、有点秃的普通北漂相比,余欢水在电视剧中的人设是个撒谎精,为了逃避责任和责骂,他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编造谎言:上班迟到演一通车祸现场,车祸现场又把责任推给死去的兄弟,70多块的红酒被他说成价值2000元。等到他说真话的时候,没有人相信了。
癌症乌龙和前妻的改嫁,让余欢水真正觉醒,下定决心痛改前非,不再欺骗敲诈。先是准备适当赔偿陈大壮的母亲,又向吕夫蒙道歉,接着准备告发赵觉民一伙,阻断劣质电缆的危害等等,虽然实现财务自由的美梦泡汤了,但余欢水觉得自己神清气爽起来。
《我是余欢水》结局
同之前歪打正着、瞎猫碰上死耗子,原本不想多管闲事却一抡打倒*人嫌犯相比,余欢水在后半部分是切切实实出于主观意愿想惩治坏人,这才是他真正的逆袭之处——在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方面的提升。
相比原著,电视剧总体上更加出彩
《我是余欢水》的改编,可以说把小说中能用到的情节全部吸纳进来了,去除了一部分暴力和臆想的内容。比如在原著中,余欢水一怒之下把那只狗的头直接砍了下来,才吓走了来找事的狗主人和楼上的装修户:
这个女人肯定在平时听到过我老婆骂我,她一只手抱着京巴,一只手来抓我的脸,嘴里骂道:“你这个连老婆都守不住的窝囊废!跟你老娘我撒野,我让你不得好死。”
听到有人再次骂“窝囊废”这三个字,我虽然已经秃顶也没戴帽子,但是依然有怒发冲冠的感觉。我抬手挡开了那泼妇伸过来的鸡爪子,顺势一把揪过来她怀里的那条京巴,拎出背后的菜刀,手起刀落砍下了京巴的狗头。一股热乎乎的狗血溅上了我的脸,一时间,我的耳朵清净了下来。菜刀在我手里有如此威力,我上辈子该不会是个厨子吧?当我抬起头,想欣赏一下那泼妇的神情时,竟然同时看到了三张惊恐的脸,而且都是灰颜色的。我已经断定这是癌细胞的作用,因为我昨天看到的“阿玛尼”的脸是红光闪亮的,墨镜大个子的脸是黝黑泛绿的,而此刻这三张脸都变成了灰色,还带着满脸的惊恐。
我用滴着狗血的菜刀指着那泼妇的鼻尖说:“你现在不用给你宝宝看腿了。”
如果电视剧也如此演,恐怕大家早已纷纷弃剧,等不到结局对于“女权”的讨论,已展开“一星运动”了。电视剧中余欢水举起啤酒瓶子哐哐在自己脑袋上砸了两下,顿时鲜血直流,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样子,比砍掉狗头更容易接受一些。
原著中的赵觉民三人组合并没有附加贴牌销售电缆的重大戏份,只是说不清的三角关系罢了。但在电视剧中,这三人的实力演技和蠢萌人设带来了不少欢声笑语。如果没有这条副线,剧情就会显得单薄很多。三人看似在一条船上,却不是一条心,都有自己的小九九。如果说前半部三人密谋还有点阴森森之感,后半部就纯属猪队友的黑色幽默了。尤其是在情侣酒店那一段,梁安妮盯梢,赵觉民和魏总抱在一起呼呼大睡。等到赵觉民盯梢,才过一分钟,他就把魏总叫起来,说已过去三个小时了,真是任何时候都不忘记互坑。
赵觉民三人组合
赵觉民三人组和徐二炮复仇组如“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般盯着余欢水,产生了很多喜剧效果。这要比原著中,梁安妮和魏党军意图郊外*,赵觉民尾随其后准备取证,才碰到被绑的余欢水要高明太多。
电视剧中还增加了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为了升职,隐瞒余欢水并没有患癌症的事实,继续包装利用他的情节,虽然有些夸张生硬,但凄凉的社会背景让这部剧更加荒诞了。余欢水的谎言是为了自保,伤害面有限,但假新闻和劣质电缆造成的影响可不能小觑了,小人物的谎言和大人物的欺瞒不可同日而语。
吕夫蒙一直找借口不还钱的戏份也是剧集中增加的内容,原著中没有描述地那么详细。只是最后余欢水吃了一大碗馄饨,同吕夫蒙撕破脸那段基本照搬原著,但表现力比原著还是强烈一些。原著中这段场景设置在一家卖馄饨的小餐馆中:
小餐馆总共没几个人,这时候,大家都不吃东西了,盯着我俩看笑话。邻桌一个大胡子对吕夫蒙说:“小吕,这个年头的人,都没有什么道德底线,你就当是遇人不淑吧。”
经吕夫蒙的错误引导,又经大胡子不分是非的解读,小餐馆里看热闹的眼神变成了轻蔑的眼神,进而转成鄙夷的眼神。这是我熟悉的眼神,以往不管是在同事那里,还是在装修工人那里,抑或是在我岳父家里,我都受过,而且照单全收。可今天,老子不想要了,因为我快要死了。我从大胡子的餐桌上抄起他没喝完的半瓶啤酒,“啪啦”一声在墙根儿的暖气片上砸掉瓶底,然后抵在吕夫蒙的胸前,用我自以为很歹毒的语气说:“因为你,我老婆才跟我闹分居闹离婚,你现在还要赖账不还,你已经把我逼上绝路,今天我就跟你做个了结吧。”
在电视剧中,余欢水要账的地点设置在高大上的美术馆中,两人在楼上的争执在楼下的人看来真是一场行为艺术。说出“小吕,你就当是遇人不淑吧”这句话的人,是一位举着香槟杯、穿着得体、有财力收藏艺术品的精英人士。演到这里,观众都觉得这酒瓶子不摔是不行了。
《我是余欢水》剧照
在原著中,余欢水一口气说出的那段话是:
不要问我为什么要钱,因为钱本来就是我的。你也不要找什么借口,你的借口肯定比不过我的借口,因为我快要死了。
电视剧中把后半句改成:“你也不要找什么借口,因为我的借口一定比你的借口像借口”,余欢水不想把自己身患绝症之事告诉吕夫蒙,大概因为吕夫蒙根本不会相信他。这样的改动恰到好处。
《我是余欢水》带来的反思
不管是剧集还是小说,《我是余欢水》都存在着种种漏洞和不足,但依然收获了观众,这一现象还是十分值得反思的。《我是余欢水》情节设置并不精细,但节奏能够扣人心弦,后者是否应该成为国产剧努力的方向?为什么我们的剧集一定要拖拖拉拉,无意义地扯皮呢?
《我是余欢水》另一大卖点就是,很多人在余欢水的日常人设中看到了自己身上的影子:怯弱、忍让、工作家庭一切不如人意,而他后来的“逆袭”帮助大家在虚幻的荧幕中出了一口气。影视作品虽然夸张,但多少能够反映现实。我们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财富和权力是衡量个体价值的唯一标准?为什么嗓门大了、敢拍桌子了、说话硬气了、更能撒泼了,便被认为是人生的“逆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