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调整:
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5元,个人和单位缴存额上限均为3227元,合计6454元;
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下限均为91元,合计182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该通知执行。该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年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上下限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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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上限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2022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7581元,则缴存基数上限计算方式为107581÷12×3=26895元。(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下同)
月缴存额上限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计算方式为26895×12%=3227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不能超过3227元,合计6454元。
缴存基数下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则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
综合丨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西日报微信
来源: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