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卡友都有过这样的情况,同样的货物在两个地区的过磅重量却不同,有的相差大、有的相差小。各地在动态称重时可能会出现误差,而想要享受绿通减免优惠,条件之一就是符合“合法装载运输”这一认定标准。
对此问题,交通部规定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但这并不代表货车超限5%以内属于合法行为。也就是说,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按照合法装载车型执行。
以总质量4.5吨的蓝牌轻卡为例,5%也就是225公斤,那么在4.725吨内就会按未超限超载处理。但各位卡友要记住,这5%只是用来浮动的,并不是让你多拉这么多货,下了高速后,仍然可能面临超限超载检查。
重量和容积 满足一项条件即可有卡友提出了比较有意思的问题,绿通产品普遍重量较大、体型偏小,当货物重量达到了车辆核定载质量80%时,货厢容积却远远不够。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享受绿通减免优惠?
按照交通部发布的规定来看,除了要求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之外,还要求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简而言之,所载鲜活农产品达到车辆核定载质量80%以上,或者达到车厢容积80%以上,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都能享受到绿通政策。
哪些产品属于绿通? 千万别搞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