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买家赵先生表示,看房期间曾经在系争房屋内遇到过陆某和吴阿姨,当时她们对于房屋出售"并没有表达反对意见"。赵先生曾经询问过两人和钱某的关系,钱某表示陆某系其女友。
在这期间,陆某也以钱某实际上是房产代持者为由,将钱某起诉到法院,打起了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官司。但最终,陆某却没能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此前的资金流转也不足以证明),相关诉请被法院驳回。
也就是说,以现有证据来看,在法律上钱某可以被认定为房屋的主人。
陆某迟迟不肯搬离
赵先生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5月,赵先生以排除妨害为由将陆某和吴阿姨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搬离系争房屋。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陆某及其母亲应限期搬离房屋。而且,还要赔偿赵先生这段时间的租金损失。
然而
对于判决的内容
陆某一直都没有履行
赵先生只好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面对上门的执行法官,陆某声称,如果法院要强制执行,她就会将在疗养院居住的有精神疾病的兄长接到家中,以此增加法院执行的难度。
期间陆某也提出
如果要自己搬离
需要赵先生补偿自己
5-8年的租金40万元
经过法院沟通
赵先生最终同意支付16万元
可陆某还是不肯让步
坚持要40万!
2023年7月15日,这是法院要求陆某限期搬离的最后日期,陆某依然试图阻止法院的强制执行。最终,宝山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陆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陆某的态度终于发生了极大转变,在作出司法拘留决定的当天,陆某和吴阿姨以及陆某的哥哥就从系争房屋内全部搬出。申请人赵先生终于住进了自己购买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