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还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而因城乡居保缴费均计入个人账户,且当年及时缴费的还可享受政府补贴,这一点更直观的体现了“早缴多得”的特点。
今天就城乡居保业务经办中,遇到的最火热的七大问题,做一个统一分享。
1、“为什么我跟他缴的一样的钱,我养老金比他少?”
拿到养老金的那天本来是喜滋滋的,但转头问问身边的人,发现别人每个月比我多了几块钱,好心情瞬间消散。把缴纳的保费总数盘了盘,明明也是一样的,为什么我的养老金要比别人少?
在缴费总数一致的情况下,月养老金有偏差,主要原因是个人账户总额不一致。个人账户主要由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利息等构成。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缴费早晚问题,早缴费,早计息。举例来说,一个总是习惯元旦一过就缴费,一个总是拖到12月才缴费,相差了整年的利息。二是缴费晚错过了政府补贴。举例来说,两人同样按照1000元每年的档次缴费,一个元旦一过就缴纳当年度保费,享受了对应的100元每年的财政补贴,一个总是快到春节才想起来缴费(其实这个时间已经是公历的下一个年度),完美错过缴费财政补贴时间,相比之下,两个人的个人账户就有差别。
2、“残疾等经济困难群体参保有没有优惠政策?”
重度残疾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享受民政补助待遇期间,参加城乡居保的,可由市政府按照最低标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财政代缴100元每人每年,缴费补贴30元每人每年)。此类代缴,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身份证、残疾证或低保证至镇(街道、管委会)为民服务中心或者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3、“有多少个缴费档次,怎么补贴?”
具体有18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1500元、18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2023年度缴费基本标准为600元,缴费基本标准将根据省市要求和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
政府对参保人员当年缴费给予补贴。选择500元以下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按照参保人所选档次的10%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人每年200元。
4、“已经交了8年,可不可以更改缴费档次?”
缴费档次可以变更,但是只可以从没有缴费的当年变更,前面已经完成缴费的年份,不可以再变更。需要变更的需携带身份证至税务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三楼)完成缴费档次变更手续。例如,张三按照600元每年的标准,已经缴费了8年,现在想变更成4000元每年的缴费档次,他只可以从2023年到往后的年度变更,已经完成缴费的8年是不可以变更的。
5、“缴费不足15年的,可不可以补缴?”
可以。但必须是在参保对象年满60周岁当年,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镇(街道、管委会)为民服务中心或者句容市农商行网点办理补缴手续。不足60周岁时,只缴纳当年保费,不可以补缴。已经超过60周岁的可以通过参保补缴一次性补足15年,在完成参保缴费和税务部门扣款成功的次月,申请办理领取待遇手续。
6、“参保对象死亡,后续怎么处理?”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剩余总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支付丧葬费500元(丧葬费标准调整由市政府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公布),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等相关材料至镇(街道、管委会)为民服务中心或者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7、“家里老人死亡了,养老金待遇一直没停,继续领取是不是犯法?”
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家属应该及时去镇(街道、管委会)为民服务中心或者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明知死亡而家人继续领取养老金的行为,属于死亡冒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费,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编辑:张萌萌
来源:句容人社(基础分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