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第一,超自然性。文化是人类创造的,是人类独有的现象。
文化是在人类心灵活动的基础上形成的产物,它和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我的活动有关。自然界中的自然物不属于文化范畴,自然和文化是世界的二元对立现象。
第二,族群性。文化为各族群所享有,世界上各族群的文化均有自己的特点。文化是各族群借以相互区别的标志。
例如,龙,在西方是一种恶兽,是洪水和灾害的象征;但在中国,龙却是神圣和吉祥的动物,是帝王的象征。
在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各民族均不相同,各有特色,有些习俗甚至完全相反。
第三,超个人性。文化是超越个人心理的实体。文化不是个人创造的,而是人类集体创造的,同时也为人类集体所共有和体现。
任何一种文化都离不开它所属的社会群体,这个社会群体可以是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也可以是一个村落或一个部落。
社会群体是文化的承载者,任何文化整体离开它所属的社会群体就不会存在。
个人生长于特定的群体文化之中,个人的思想、行为受其所规范。个人的生命极短,而文化的生命却极长。
一个人去世后,并不会把文化也带进坟墓,因为文化的承载者是社会群体,而不是个人。因此,超个人性是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
第四,传承性。文化是靠社会传续和推广的。每个历史时代的人们,并不是凭空创造自己时代的文化,而是在继承已有的文化成果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发展的。
植物和动物等有机体的智能活动只有趋向性(趋向于某种特定的刺激和环境)、反射(是对刺激的一种简单的、先天的自动反应)、本能(由神经系统控制的先天性的、固定的一系列步骤)。
趋向性、本能、反射,都是先天性的,由遗传信息来控制。而人类除了植物和动物的三种智能活动之外,还有学习(指后天通过经验而获得一切)这一智能活动。
学习是后天获得的,是非遗传性的。人类所拥有的文化都是后天通过学习而获得的,前代往往把历代积累的各种知识传给后代,并经由个体一代代传承下来。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总的历史过程看,后代人的文化由于不仅继承了前代人的有关文化和文明的成果,而且增添了富有生命力的新的内容,因而总是较之前代人的文化和文明显得更丰富、更高级。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文明和文化的成果通过教育等社会遗传方式而得以延续、和发扬,通过人们的不断创新而得以发展和进步。
所以,马克思指出:“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
第五,变异性。每一种文化都会因时间的不同和空间的差异而发生质或量、内容或结构的变化。
从时间上看,世界上没有静止不变的文化,只不过是变化快慢或程度不同而已。由于各民族的文化性质和整合程度不同,有的文化变得较快,有的则变得较慢。
在一种文化内,有的部分变得快些,有的变得慢些,如衣食住行等物质文化变化较快,而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等非物质文化则变化较慢。
从空间上看,同一种文化现象,一旦传到其他地方或其他民族后,便会发生变异,未能保留原貌,经过地域化或民族化而与原地的文化有所不同。
例如印度佛教,传到中国后经过本土化,成为中国化的佛教。
第六,相对性。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它与其他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价值标准是无法比较的。
一切文化的价值是相对的,绝对的价值标准是不存在的。每一个民族都有不同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有不同的行为规范。
某一种社会现象,在一些民族看来是合乎道德的,在另一些民族则认为不合乎道德规范。
第七,功用性。文化是一种功能的动力单位。任何一种文化都是人们创造的,同时也是为人们所利用的。
一种文化一旦产生之后,便在社会中具有功能,反过来对社会发生作用,不同阶层的人们都可以利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如宗教信仰,平民百姓利用它来满足精神生活的需要,求得感情上的慰藉和平衡。
历史上的许多英雄豪杰也曾利用它来唤起民众,组织义军,以推翻旧政权,建立新政权;而统治阶级也一样,利用它来麻痹人们,控制人们,以维护其统治。
第八,象征性。象征符号是构成文化的重要部分,它是传达意义或信息的重要形式,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沟通的重要手段,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每个民族都拥有大量的象征符号,而这些象征符号通常只有本族群的人才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