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项目按照规模、场址环境不同确定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和怎样办理环评手续,具体根据以下四种情况分别对待。
1、凡是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按照环评报告书的要求进行论证理、办理审批手续。
2、场址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处于这些位置的项目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按照环评报告书的要求进行论证理、办理审批手续。
3、不在1、2范围内,按照《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符合规模化标准的项目办理环评登记表手续即可。
4、不在以上1-3范围内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有关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节能评估报告、节能验收报告、环评报告、环保验收、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及评估等相关事项,欢迎朋友们切磋、沟通、交流,也愿助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