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满大街都是,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实体,也是生活中的常用语汇。谁不知道呢?其实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税收学等等上面,个体户的内涵意义都是有区别的。我们讨论一下,供大家参酌与评述。
1、个体户包括两类:一类是个体工商户,一类是个体农户
通常我们说个体户,一般是指个体工商户。但在法定意义上,个体农户也是个体户。个体工商户与个体农户是有根本区别的。
个体工商户是生意人,做买卖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个体农户是庄稼人,种地的,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但不是生产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农户不需要。为啥呢?因为农户从事的农业活动不是法定的经营活动。个体农户承包国家集体土地,从事特定的农业生产活动。
个体工商户有主管部门,应当服从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个体农户是村民自治条件下的自主行为。
2、个体户不是一个人,是一户人,即一家人
个体户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组织。这个组织就是家庭,即按户籍户口管理的一个家庭。可以是夫妻家庭,也可以是夫妻、父母、子女等共同生活家庭。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的那个人,只是个体工商户家庭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全部。就是说,个体户是家庭的,不是个人的。
3、个体户的家庭成员对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在组织形式上,个体经营不是有限责任,而是无限责任。就是说,个体户以其全部家产承担无限责任。
因为个体户是家庭组织,所以,所有家庭成员都是生产经营活动的连带责任人。
4、如何区分个体户以个人名义经营和家庭名义经营
在个体户的权利义务关系上,《民法典》进一步细化,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就是说,个体户以个人名义经营的,是个人的;以家庭名义经营的,是家庭的。但怎么有效区分,是个事情。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个体户,没有区分或不能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