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我们介绍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相关情况。
真真——公积金中心发言人
心心——个人业务代言人
真真:心心,你知道吗,在我市以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提取其在常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外地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心心:真的吗?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真真:申请办理此项业务的职工需要是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时在本市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心心: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真真:每年申请提取一次用于偿还贷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12倍。如果是提前部分还贷申请提取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部分还贷金额。要是贷款还清后才申请提取的,提取金额为贷款还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
心心:如果办理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真真:办理时,职工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公积金储存卡(如果是已签约职工则可不用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现房须提供)或购房合同(期房须提供)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和上年度还贷明细原件;如果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提前部分还贷申请提取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出具的部分还贷凭证原件。贷款还清后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凭证原件。
特别要注意,在2016年5月1日前已经还清贷款的异地贷款,不得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哦。梁茵 盛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