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正是荔枝等水果成熟的时节。南宁市不少住宅小区里种植的观赏果树枝头挂满了果实,成为靓丽的风景线。为了一饱口福,有些居民随意攀爬树木、擅自采摘果实。有的居民认为,小区果树的果子成熟了,属于业主共享,采摘也是一种乐趣。然而,也有业主持不同的意见。日前,记者对此事进行走访。
现象:小区里的荔枝红了,一些业主自行采摘
6月16日,记者来到南宁市良庆区凤凰路阳光尚都小区,看到小区公共绿地上种植了不少果树、乔木,有些荔枝树上的荔枝红了,还有水蒲桃挂满枝头。
物业在果树下悬挂温馨提示牌
记者看到,在多棵荔枝树的树下挂着温馨提示牌:“果实未成熟,禁止攀爬采摘!”尽管如此,还是有居民在用钩杆采摘荔枝。该居民表示,“摘几个荔枝给小孩吃,过过瘾”。对于居民自行采摘的行为,小区业主李先生认为,小区的果子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个人不应擅自采摘食用。
据另一业主介绍,前几天,该小区的几棵水蒲桃树上的部分果子熟了,由于树比较高,有的业主竟然擅自攀爬到树杈上用竹竿敲打,还有另一人在树下用雨伞的凹面接收果子。
声音:该不该摘,听听小区居民怎么说
记者在小区走访时发现,有的荔枝树枝条被人拽歪,果树下的绿植还被踩踏破坏。
荔枝挂满枝头
小区公共区域的果树结了果子,个人到底能不能采摘?
“这些都是观赏树,看着树上的果实一点点成熟是件幸福的事儿,为什么要摘它?”业主黄女士希望全体业主都爱护小区环境,不要随意摘食树上的果子。“宝妈”文女士说,比起果树的观赏价值,她更担忧的是一些小孩在没有成人监督陪同的情况下爬树摘果子,有很大安全隐患。
此外,也有业主认为,如果不摘,任由果子熟透烂掉,反而是浪费。业主李先生表示,其实摘果并不是单纯为了吃。“这个年代谁家都不会差这点钱购买荔枝、芒果。看到果子成熟,带着自家孩子、老人摘上一两个,是一种乐趣。”李先生说:“破坏果树肯定不行,只要采摘过程合理,就不应该被制止或谴责,不然果子没人摘,掉在地上烂了多可惜。”
物业:堵不如疏,统一采摘让业主品尝
阳光尚都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为了防止居民私自攀爬果树采摘发生意外摔伤,前些天已经由物业人员统一采摘了多批水蒲桃、荔枝,分装放在小区各个岗亭,并在业主微信群告知业主前来品尝。目前荔枝树上的一些果还未熟透,待熟透后再统一采摘。
物业统一采摘果树果实让居民品尝(业主微信群图)
在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荣和新城小区的果树,一些木菠萝、芒果也悄悄挂在果树枝头。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多年来没有出现业主擅自采摘果子的现象,都是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采摘,然后放在大门或广场,通知业主前来一起品尝。
青秀区一小区树上的木菠萝
业主私自采摘果子,给一些物业管理带来了难题。南宁市青秀区某小区物业罗经理说,“一般在不损坏果树的情况下,居民采摘几颗果子,我们不会强加干涉。如果用力摇拽果树或者爬上果树采摘果子,我们看到了肯定会劝阻。万一有人从树上掉下来,怎么办?”经过业委会的讨论同意,物业人员采用“以疏治堵”的办法,组织统一采摘果实后,送给业主品尝。
律师建议:果实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大街小巷的路树结果子熟了,是由园林部门处理。那么,小区果子熟了,业主能不能自行采摘?
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莫远锋律师说,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居民小区内种植的花、草、果树等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果树结的果子自然也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个人不能私自采摘,就如同国有资产个人不能私自占用,应由物业公司统一采摘,然后交由业委会分发给业主,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的可由物业公司代分发,放在小区门口或会所等地方,通知业主过来品尝。
这样既避免了因个别业主进行破坏性采摘造成果树被损坏的现象,也杜绝了一些安全隐患,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黎兆齐文/图
来源: 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