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语言的文明和礼貌不仅表现在社会上人际交往之中,也体现在家庭之中。子女对自己的父母、兄长,乃至其他亲属,从不直呼其名。就是在与外人的交谈中,提及父母、兄长等亲属,也使用一些含有谦恭敬重之意的称谓,这也是古代礼仪的重要内容。
称呼自己一方的亲属时,常使用家、舍、先、亡等作为敬称词。家和舍都是指自己的家庭、宅居,本身就带有谦恭、平常的感情色彩。用家、舍作称谓,使用于在世的本家亲属。在别人面前称呼比自己辈分高或年长的家人,都要冠以“家”字,如称自己的父亲为家父、家公,母亲为家母、家慈,兄、嫂为家兄、家嫂等;“舍”则用于称呼比自己辈分低或年幼的家人,如舍弟、舍妹、舍侄等。可见,“家”“舍”在使用时,是有严格的长幼之分的。“先”和“亡”都含有哀痛、怀念之意,因此,古人将这两个字用于称谓已故的家人,同样在使用时也有长幼之分。先,用于比自己辈分高或年长的已故家人,如先祖指祖父,先父、先人则同指父亲,先母、先妣同指母亲。亡,则用于辈分比自己低或年幼者,如亡友、亡弟、亡儿等。
在称呼对方亲属时,则使用令、尊、贤等敬重之称。令,有善美之意,在使用时,不受辈分、年龄的限制,可通用于对方的亲属。如称呼对方的父母时,可称作令尊、令翁、令公和令母、令堂、令慈;称对方的妻子为令妻、令正;称对方的儿子为令子、令郎,女儿为令爱;称对方的女婿为令婿、令坦;还有令兄、令弟、令姊(姐)、令妹等。
“尊”和“贤”,在用于对方亲属的称谓时,则要严格加以区别。“凡与人言,称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长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以下,则加贤字。”(《颜氏家训·风操》)也就是说,“尊”字用于对方叔父以上的人,可称对方的祖父为尊祖,父亲为尊父、尊翁、尊大人、尊公、尊大君,母亲为尊堂、尊上、尊夫人;称对方叔父以下的亲属为贤叔、贤兄、贤弟、贤姊(姐)、贤妹、贤侄、贤友、贤婿等;称对方的妻子则为贤阁、贤内助等。尊,有时也用于称呼与对方有关的事物,这与“贵”字的用法一样,同属于一种敬称,如尊姓、贵姓、尊府、贵府、贵体、贵乡等。
师在古代既是官名,也指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艺的人,“先生”也是学生对老师的一种敬称,先生既含长辈之意,又含学识渊博、颇具修养之意,因此也常用在称呼德高望重者或学者。学生往往自谦为“门下”“门子”“门人”“门生”“门徒”“门孙”等。有时还以“后生”“晚生”“小生”“晚学”“弟子”等自称。
自古以来,人们习惯称呼妻子的父母为丈人、丈母或岳父、岳母,以及泰山、泰水,这些称谓也都是一种敬称。古时,丈、杖相通,拄杖者多为老人,于是称老人为“丈”。在泰山上有一山峰,名为丈人峰。以山峰之名代称,具有健康长寿的祝愿之意,所以唐代以后,“丈人”便用来专称妻父,妻母自然也因此被尊称为“丈母”。岳,山也,称呼岳父、岳母,与丈人、丈母同样含有祝愿之意。至于“泰山”这一敬称,除与泰山有丈人峰而得名之外,还与唐玄宗封禅泰山,宰相张说趁机将自己的女婿郑鑑官升四级的典故有关。正是由于伶人黄繙绰“此泰山之力也”的解释,便有了以“泰山”专指妻父的说法。山为阳,水为阴,所以妻母也增添了一个新的敬称,即“泰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