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民族民俗文化肩负着传承文化根脉、珍藏历史记忆、彰显民俗特色的重任,旅游开发时,应在妥善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
开发得当,可以使民族民俗文化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形成独特的休闲旅游文化产品,带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并反过来促进民族民俗文化的保护。开发失当,则可能对民族民俗文化保护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而这恰恰是对这类文化资源旅游开发的关键,不得不引起规划者和开发者的高度重视。
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开发易造成两种文化“硬伤”
事实上,有些地方的开发已经使地域民族民俗文化面目全非。作为我国三大地域文化之一的徽文化已经露出端倪,单从表面看,古老的徽派建筑在现代化建筑的侵蚀下已经退到幕后,浩繁的徽文化习俗传承也出现间断迹象,有的也仅仅限于表演性质。文化一旦失去了原来的氛围和赖以存在的原始环境,也就接近存续的临界点。
这就是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开发极容易出现两种文化硬伤:一是没有强化游客及原居民主动和自觉保护独特地域文化的意识,更有甚者,为旅游开发而开发,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一味迎合游客的猎奇心理,使民俗过度商品化,嫁接了不符合本区域的其他文化元素,偏离本来的面貌,破坏了民俗文化的原真性,致使民族民俗传承出现文化变异,形成不伦不类的文化产品;二是民俗文化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的特征,而不加限制的旅游活动导致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之间的强大人口流和信息流,在促进民俗文化的宣传和传播的同时,却使外来文化的知名度、渗透力和影响力超越了土著文化。
民族民俗文化对旅游开发的四大“疗效”
我国地域广博,民族众多,拥有多姿多彩的民族民俗文化,而民族民俗文化是激发旅游动机的重要因素之一,作为乡村旅游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民族性、民俗性文化差异越大,旅游开发意义就越大。民族民俗文化对旅游开发主要有四大“催化”作用:
一、民族民俗文化可使旅游内涵深刻化
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村落是乡村历史文化的“活化石”、自然遗产的“博物馆”和田园生活的“守望地”,民族民俗涉及每个地区和民族独特的生活方式、风尚习俗和风土人情,是中华几千年农耕文明的“基因库”和城里人乡愁思绪的“心动点”,可以满足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旅游诉求,有助于推动旅游向深层次发展。
二、民族民俗文化可使旅游产品体验化
由于民族民俗文化具有原始性、纯真性和异质性特征,符合休闲旅游的大众化趋势,与市场需求和游客猎奇心理相吻合,因而拉近了与游客的距离,利于开发体验性、互动性的旅游产品。
三、民族民俗文化可使旅游活动丰富化
民族民俗文化丰富多彩,广泛存在于民间物质文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和口头语言中,包括民俗风情、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居住环境、节庆典礼、宗教信仰、传统服饰、民间艺术、烹调技艺、工艺特产、音乐歌舞等,而这与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是相一致的,因而利于打造旅游拓展新六要素商、养、学、闲情、奇所衍生的旅游产品和业态。
四、民族民俗文化可使旅游客源多元化
没有了民族民俗文化,乡村旅游可能只剩下游山玩水,民族民俗文化恰恰在生态观光之外,拓宽了旅游领域和内容。因为不仅仅是城市居民,境外游客也普遍对中国原始乡村的生活方式、地域文化抱有浓厚兴趣,民族民俗文化超越了国界,增加了游客的群体,使旅游客源达到了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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