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是:人们首先必须吃、喝、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活动。人们为了生存下去,必须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在生产的过程中,一方面人们要同自然界发生关系,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所表现出来的运用生产工具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力量就是生产力:另一方面人和人之间也必定地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这就是生产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结合构成了一定的生产方式。生产方式是人类和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也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段话的几层意思:生产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关系;在一定历史阶段上建立什么样的生产关系,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在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生产关系是由该历史阶段上既有的现实的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力的发展和变化也决定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化。
“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包括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里所说的“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的含义是指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四个环节的总和,是指的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所构成的“社会经济结构”基础,是一个由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这四种关系形成的有机的运动着的整体,它是社会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是社会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为经济基础服务。生产方式直接规定着社会的性质、面貌。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马克思正是通过这两对矛盾的内在有机联系,完整地揭示了社会形态的最一般结构。
写到这里,马克思笔锋一转,把他的研究成果升到哲学基本问题的层面,说:“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过程,主要是指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社会意识是指社会精神生活过程。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最基本的问题。马克思以前的一切哲学家都没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结果他们在社会历史领域里陷入唯心主义。马克思认为,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决定性的,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派生性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这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历史观的根本问题,宣告了一切唯心史观的*,使社会历史理论真正变成了科学。
任何矛盾只有在运动过程中才能展示出对立统一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作为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过程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马克思说:“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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