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相克”的说法广为流传,
菠菜与豆腐同吃易得结石?
虾与西红柿同吃会中毒?
这些都是真的吗?
在营养学和食品安全理论中, 并没有“食物相克”之说。迄今也没有看到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由于食物相克导致的食物中毒案例及相关报道。“食物相克”致人死亡的说法,很可能是偶然巧合,或是食物中毒引起,或是特殊体质产生食物过敏的表现,并非食物“相克”。
“菠菜和豆腐”不能同吃?
微量的草酸与钙结合并不影响吸收
社会上所谓“食物相克”的理由之一,是认为食物含有大量草酸、鞣酸,与钙结合影响营养吸收。事实上,大部分植物性食物中均含有草酸,以“菠菜和豆腐”为例,虽然草酸能与部分钙结合,但其影响小,没有被结合的钙仍可被人体吸收利用。何况,菠菜和豆腐中还含有蛋白质、多种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及其他有益健康的植物化学物,没必要因为食物中某个不确定的影响因素而放弃整个食物。
“虾和西红柿”不能同吃?
普通饮食难以达到中毒剂量
理由之二,是认为与食物间发生化学反应有关。以“虾和西红柿相克”为例,认为虾中的五价砷和西红柿中的维生素C发生化学反应,可生成三氧化二砷(砒霜)而引起中毒。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对海产品中砷有限量规定。而砒霜中毒剂量是50mg,根据转换系数计算,即使虾里面含有的砷达到最高限量,并且有足够的维生素C转化,也相当于1个人要吃40公斤虾,才能达到中毒剂量。
我国有营养学教授曾对所谓“食物相克”食物,如:柿子 螃蟹、大葱 蜂蜜、红薯 香蕉、绿豆 狗肉、松花蛋 糖、花生 黄瓜、青豆 饴糖、海带 猪血等,用小鼠、猴子、狗进行实验研究,其中7组由研究者做人体试食试验,结果均没有观察到任何异常反应。
中国营养学会还进行过其他的所谓“相克”食物试食试验,包括:猪肉 百合、鸡肉 芝麻、牛肉 土豆、土豆 西红柿、韭菜 菠菜等,连续观察一周,也均未发现任何异常反应。诸多研究进一步表明“食物相克”之说是不成立的。
本文指导专家
黄瑜芳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临床营养科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注册营养师
从事临床营养工作近二十年,熟练掌握各种临床常见病的营养诊治,擅长恶性肿瘤病人的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治疗。
主要社会任职:
- 广州市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
- 广东省医院协会医院营养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
- 广东省保健协会营养保健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 广东省健康管理学会临床营养与消化疾病专业委员会常委
- 广东省健康管理学会胃肠病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 广东省医学会肠外与肠内营养分会委员
- 广东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委员
来源 | 临床营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