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一个……半小时就到了,你们先喝着,到时候我自罚三杯……”周五晚上约了几个朋友准备喝几杯的男子却堵在了半路上,无奈只能先电话请个假了。
半个小时以后,男子还没有到达,催促电话又接踵而至。“不是说半个小时就到了么怎么还见不到你的人影,再不来你可就剩结账的份了啊”“都说了还要一个半小时了,这才过了半个小时,你们慢点喝别着急”原来是这一个半小时闹出了误会。
两个人,一个人理解的是一个半小时就是半小时是三十分钟,而另一个人理解的是一个半小时是三个“半小时”是九十分钟。
其实都没错,两种说法怎么讲都能说的通;其实又错了,按照习惯来讲又说不通。因为要说半小时一般情况就不需要加上前面的数量。说一个半小时的时候就应该理解成一个小时加上半个小时。
在这里想说的是语言文字的博大精深,一个顿挫一个标点符号的变化就会有截然不同的意思。就比如下面的这两句话:“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和“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
但是说话又不像书面上那么一目了然,所以有时就让人产生了误会。大家觉得现实里真的会对这一个半小时产生误解么?我理解的一个半小时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