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维特(作者原创授权)
整个汉末三国时代,社会动乱,粮食供给不力,因饥饿疾病而死者不知有几。然而,对于王孙贵族和各路军阀而言,要享受点美食还是能办到的。本文,笔者就要介绍一下在汉末三国时代出现的三位吃货。
曹操嗜食鱼类和奶食曹操出生在黄淮地区,那一带池沼遍布,自然水产不少,所以曹操也好吃鱼。《太平御览》这部大百科全书辑录了曹操日常食谱《魏武四时食制》的内容共十四条,可以看看水产控曹操都爱吃啥鱼。
先来看第一条,“郫县子鱼,黄鳞赤尾,出稻田,可以为酱。”
这一条被《太平御览》收录在鲤鱼类中了,有黄色鳞片、赤色尾巴的锦鲤,还是稻田里产的,看来是汉朝生态农业的产品啊……
䲛,一名黄鱼,大数百斤,骨软可食,出江阳犍为。
注意,骨软可食,汉代一斤约为250g,所以这鱼至少上百斤,还是黄色的。那么体重可以上吨,骨头介于软骨、硬骨之间,这大概是今天列入国家保护动物的中华鲟。
蒸鲇。案《本草圆经》“鮧背青而口小者名鲇”,似乎是青鲇鱼。
“鳣鱼大如五斗奁,长一丈”。《说文》有对“鳣”字的解释:“似鱏而短鼻,口在颔下,体有邪行甲,无鳞,肉黄,大者长二三丈,江东呼爲黄鱼。”“鱏”即“鲟”,三国时代一丈为242厘米,将近两米五的身长,大约是某种鲟鳇鱼,看来曹操爱吃鲟鳇鱼啊。
“东海有大鱼如山,长五六里,谓之鲸鲵。次有如屋者,时死岸上,膏流九顷,其须长一丈,广三尺,厚六寸,瞳子如三升碗大,骨可为矛矜。”
光须长就超越两米,三国时代一里也有400多米,这个体型一看就是某种鲸鱼,应为须鲸的一种。连鲸鱼都吃,曹孟德真是爱鱼成瘾了。
“望鱼侧如刀,可以刈草,出豫章明都泽。”
侧面看鱼像刀就真的拿去割草,大概是刀鲚吧。
“萧拆鱼,海之干鱼也。”
对于这个,笔者查了《本草纲目》,发现根本不是鱼,而是用艾草托起的干鲍鱼,原来曹操也爱吃贝类。
总体来看,曹操虽然生长在内陆的水产丰富地区,不过他爱的主要还是海产品,这可能也是他南征先要平江东孙权而非益州刘璋一大原因吧。
此外,曹操因为没少跟匈奴人乌桓人这些草原民族打交道,他们喜爱的奶制品,曹操也很喜欢。最有名的,就是“酥”了,今时厂家,卖酥糖的多打着“一合酥”的名号,这个也跟杨修耍小聪明的那一事件有点关系,但是曹操真的是爱吃酥糖吗?那个时代,甜食的主要来源还是粮食加工出来的饴糖,不方便作面食。而蔗糖的生产工艺,还是唐朝时候从印度引进的。所谓的酥,其实,就是奶酪。
再看“一合酥”故事的最早出处,《世说新语》的记述:“人饷魏武一杯酪,魏武啖少许,盖头上题“合”字以示众。众莫能解。次至杨修,修便啖,曰:‘公教人啖一口也,复何疑?’”明确地说了是“酪”,可见那个时候中原地区也有一些人爱吃奶食了。
《世说新语》还有一条吴国灭亡以后的轶事记载:“陆机诣王武子,武子前置数斛羊酪,指以示陆曰:‘卿江东何以敌此?’陆云:‘有千里莼羹,但未下盐豉耳。’”可见中原人已经把塞外传来的羊奶酪当不错的零食看待了,但江东人还是更喜欢本地的莼羹。一直到南北朝,北朝那些受到鲜卑人影响的高官子弟看到南来的降臣好饮茶,还问为何不食酪浆(浆即是滤去奶油后残余奶液)而喝叶子汤。可见奶食虽然在近古时代被汉人轻视,但是在中古时代,还是比较被重视的。
陈登因生鱼片而死陈登作为江淮地区一大土豪,也是刘备眼中“文武胆志,当求之于古耳,造次难得比也”的一代豪杰,还是一个孙策孙权兄弟的大克星,有他在,孙氏兄弟图谋江北地区就难以得逞。不过他的死,也与他的一大饮食嗜好,有很大的关系。
那么是什么食物让这样一代豪杰早早归西呢?答案是,鱼脍,也就是生鱼片。“脍”这个字,《说文解字》给出的解释是“细切肉也。”而且一般都是生肉,而且古人最常吃的,也是“鱼脍”,一般要配合芥末和葱捣成的酱食用。古人言“脍炙人口”,便是形容某物之美好,恰如烤肉与生鱼片两大美食。生在水乡的陈登,就很好“鱼脍”这一口。但是,吃的时间久了,也生了病,病状是胸中烦闷,吃不下饭,幸好在广陵太守任上的陈登遇到了一代名医华佗,诊断报告是:“府君胃中有虫数升,欲成内疽,食腥物所为也。”尔后,陈登服下了华佗开出的驱虫药,先后各服过一升以后,吐出了三升红头的寄生虫,而且“半身是生鱼脍也”,可见确实是生鱼片带来的祸端,后来华佗又做了诊断,说“此病后三期当发,遇良医乃可济救。”可惜三年后陈登再也没有遇见华佗,发病后无药可医,就离开了人间。
生鱼片固然口感滑嫩,但也潜藏着寄生虫的危机,陈登之所以会病痛复发,可能是因为先前驱虫只是驱除了成虫而没有驱除虫卵,体内的虫卵又一次发育成成虫,因此得病身亡。至于这种寄生虫,现代医家分析,可能是肝吸虫,那个时代因为缺少粮食,袁术在淮南的部下只好食用水乡常见的鱼鳖虾蛤,恐怕感染寄生虫病的也有不少,估计,寄生虫病爆发,也是袁术败亡的一大因素。可见,生食肉类虽美胃可口,潜藏的病患也要当心啊。
葡萄酒爱好者曹丕曹操有诗,“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但是论喝酒,当爹的老曹孟德还是不如儿子小曹子桓。而且,曹丕所好的,还是一种外来产品,就是葡萄酒,他曾下诏给御医说葡萄酒的好处,说葡萄酒味甜,而且容易醉还能速醒,实乃不可多得之物。还曾经向臣子们表示曹魏的北方地方保护主义,说西来的蒲桃(葡萄)、石蜜(冰糖)比南国的荔枝、龙眼好多了!但事实上,葡萄、冰糖也是从丝绸之路而来的西来之物而非东土原产,也可见陆上丝绸之路对北方政权的重要性。不过,葡萄酒依然还是很金贵的东西,孟达的父亲孟佗仕途不畅,就倾尽其家财结交张让的家奴和身边的人,并直接送给张让一斛葡萄酒,以得凉州刺史之职。可见用葡萄酒行贿都能混上州刺史这样的高官,这葡萄酒可这不简单!
虽说葡萄酒是从西域进口的好,但是,在曹丕那个年代,葡萄酒也已经实现本土化生产了,曹丕本人在做魏王世子的时候,就自己种葡萄自己酿葡萄酒喝。此外,曹丕还推广喝葡萄酒这一饮品,不过,他只活了不到四十岁就去见他爹去了,没准是因为糖尿病挂掉的,毕竟他好葡萄酒和冰糖啊。
结语:三位食客虽然能享受美食,但还是难以掩盖汉末三国动乱中那些百姓们因缺衣少食而感染疾病死去的惨状。他们的种种吃货事迹,说到底也不过是给“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增添一点不太恰当的绮丽色彩罢了,我们切不可羡慕那个时代的整体饮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