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愿原则
“自愿”应建立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之上。咨询员在向求询者提出有关 HIV 检测的建议后,必须向其提供有关 HIV 检测的全面信息,包含检测的意义、程序、可能出现的结果及处理方式、检测可能带来的影响等内容,帮助求询者全面了解 HIV 检测,为作出合理选择奠定真实可靠的基础。“知情同意”可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确保求询者在获得准确、全面信息的基础上,自主作出是否检测的选择。
(二)保密原则
“保密”是取得求询者信任、做好 VCT 工作的前提。凡提供 VCT 服务的机构,在 VCT门诊(点)的环境布置、咨询过程、检测过程、结果告知、转介服务、资料记录保存和信息上报等各个管理与服务环节中,均应注意保护求询者的隐私。未经求询者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将其姓名、检测结果和有关其个人、家庭、工作、治疗、求助、转介、延伸服务等情况透露给他人,同时也不得泄露求询者寻求检测服务这一事件。
(三)尊重和不歧视原则
“尊重和不歧视”包括维护求询者人格与自尊,以平等态度看待求询者,不因其职业、性别、性取向、文化程度、行为、经济地位或处境遭遇而歧视他们。咨询员应尊重求询者的感受、文化、传统习惯、价值观等,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对方,尊重求询者做出的选择,不对求询者及其行为进行道德评判,不对求询者本人及其做出的选择进行评价。应根据求询者的年龄、性别、民族、性取向、文化、语言等个人特征和需求为他们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服务。
(四)提供后续服务原则
在 VCT 工作中,通常求询者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因此无论求询者是否做检测以及结果如何,都应利用求询者前来寻求服务的机会,根据对方需求为其提供有关 HIV 检测、治疗、预防感染和传播、改变危险行为、促进安全套使用、暴露前后预防、寻求检测途径等信息。同时对有需求者提供相应的转介服务与延伸服务。使 VCT 充分发挥在指导个人改变危险行为、促进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
(五)受益原则
应确保 VCT 活动有利于促进求询者的健康,尽可能为其提供支持性咨询、特殊需求咨询和相关转介服务等。当某项措施对求询者身心有利的同时又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时,应依据利大于弊的原则选择是否采取这一措施。
(六)综合干预原则
VCT 门诊在提供 HIV 检测服务中应提供综合干预服务。由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协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性病相关诊疗服务门诊的就诊者开展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广、动员检测、暴露前后预防和治疗转介等综合干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来源: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编:杜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