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我刚审完另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一位老母亲把家里的两套房全部卖掉,也为了给宝贝儿子偿还数百万的外债。自此,养老没有着落,跟随离了婚的儿子东躲西藏、风餐露宿,还要陪着来开庭。
她依旧很自豪地跟我说,“我儿子读书时可一直都是学生干部,被单位辞退前还是车间的小组长呢!”脸上沧桑的皱纹,疲惫地跳跃着。“他只是上了别人的当啊……”
她和身高一米八的儿子,站在我面前。伛偻和壮硕的反差,让人不禁唏嘘。
这本该是她坚强的依靠啊,现在却反过来,仍试图用她自己孱弱之躯为儿子遮风挡雨。
我能想象,三十年前,她应该也是这样牵着幼儿园闯祸的儿子,去找老师赔礼道歉的吧。
这样的父母,你说爱不爱他的孩子?
当然爱。但是,爱是一把双刃剑,镌刻人心的过程,可以大放异彩,也可以刺下伤痕。
这样的原生家庭,习惯性剥夺孩子作为独立个体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力。以至于,孩子即便生理上已经成年,性情、人格、观念仍未发育健全。
这便是我在法庭上见到的现实版“巨婴”。他们身后,都站着事无巨细凡事包办的父母。看似爱护,实则自私。以爱之名,进行非爱性掠夺,甚至纵容犯错乃至犯罪,最终覆水难收。
偏爱式家庭会培养坚强的孩子?
她和老父亲已经数十年没有来往。父亲起诉她,要求赡养。
法庭上,父亲拍着桌子,白发冲冠“真是白养你了!”
她指着父亲的鼻子,歇斯底里“你不配做父亲!”
她有多恨父亲?
恨他寒风凛冽里,把出生才数月的她放到麦田里,想活活冻死。
恨他从来没有给过笑脸,只让她穿姐姐的旧衣旧鞋,吃哥哥的剩菜剩饭。
恨他把钱倒贴给孙子,然后起诉她一人要求赡养。
“你为何要把我生出来?!”她咬牙切齿。
此前,她已被父亲起诉过一次赡养。历经上诉、再审,跨时两年多。父女关系,濒临冰点。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概莫能外。
在传统思想掌控下,女儿易成为被忽视的群体。
我见过,生前就把养老的房子转到爱儿名下的,前后写了七份遗嘱将财产赠与儿子的,一边向女儿极力索取、一边对儿子拼命给予……
还有这样一份公证遗嘱,内容仅三条,“滴水不漏”:
一、如果过世时动迁已拿到安置房,那么安置房归两个儿子所有;
二、如果还没拿到安置房,那么动迁款归两个儿子所有;
三、如果还有其他财产,也归两个儿子所有。
要知道老人除了两个儿子,还有个女儿。
我问原告,为什么只起诉这个女儿赡养?
他说,我不起诉,怎么见她啊?
我看到她的眼睛闪烁了一下。
在她远离家庭的时间里,刻意把自己活成无根的浮萍。事业不赖,但个人生活一团乱麻。离婚两次,整个人眼神涣散,颓废又消极。她说,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不会幸福。
“父亲真的从来没对你好过?”
她陷入了短暂的沉思,嗫嚅着“重大事情上是帮过我,我也是念这些的……”刚柔软下来,一触碰痛苦的记忆,她立刻又恢复了冰冷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