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
首次出版于1951年。主人公为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
人在成长中必然有一个经历是在首次感知到人性中“恶”的一面后,对随之而生的惊恐和厌恶感不知所措。
而人与人成长的不同之处,又都能在对这次经历的最终选择中找到蛛丝马迹。
在这个从“小大人”到真正的“大人”的过程中,通常我们的第一反应,都是选择用抗拒或者逃避来掩饰怯懦,因为它使我们在强撑“大人”时略显尴尬。
逃避终究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有些半大孩子在这个过程中尽管不情愿但也顿悟了所谓的“生存之道”,不管对人性“恶”真正接纳了多少,总之他是找到了一个平衡点,或者他可以将它置之不理,或者他与之“同流合污”,总之他平衡了,亦或是他妥协了。
这些半大孩子就成长成了霍尔顿所说的“假模假式”的人。
而霍尔顿,这个正在经历着他的成长之痛的孩子,也正处在迷失中……
本书是霍尔顿以回忆的方式记录的他去年圣诞节前离开潘西中学后,短短三天时间里所过的一段荒唐生活。
他所就读的潘西中学,在宾夕法尼亚州埃杰斯镇,在教育界有着不错的声誉。但在霍尔顿眼里,潘西中学和其他任何学校都一样,总是在广告上宣称要把孩子栽培成优秀的年轻人,其实根本就是骗局,学校里即使有那么一两个优秀的人才,也是因为在进校时就已经是这样的人了。
文章开头,霍尔顿似轻描淡写的提到离开潘西的缘由,是他又被学校开除了,在这之前他已有过3次相同的经历,也因此他自己觉得丝毫不感到难过。这个学期末,他因为5门功课有4门不及格,又不好好用功读书,即便是在父母跟校长谈过话之后也依然如此,导致了他必然被开除的结果,他对此也心中有数。
他虽对被开除无所谓,却也痛恨告别,他先到老师斯宾塞家里。寒冷的天气,他一口气从学校跑到老师家里,见面之后他便心生了后悔。他想要跟学校有一个还算那么回事的告别,但70多岁的斯宾塞老师,无可奈何的是一个早已在他们成年人所谓的“球赛规则”下过的得心应手的“假模假式”的人了,老师观念中的告别与霍尔顿心中所想要的大相径庭。他们的谈话以斯宾塞恭维他父母是“再好也没有的人”开头,以过来人的姿态告诫他要遵守“规则”的”训话“结尾,霍尔顿痛恨这些,在勉强待了十几分钟后,就撒谎以要收拾行李为由,匆匆的离开老师斯宾塞家返回学校宿舍。
成年人会质问你做这些事的时候“难道不关心一下自己的前途”?可这些未经世事更深折磨的孩子真的不明白这个“前途”到底有何重要。
当晚,花心的室友和自己有好感的女生琴出去约会,他没勇气去和在侧室等着室友的琴打声招呼,也控制不了自己不去胡思乱想他们怎么约会。在得知室友和琴有可能在体育教练的车后座,做那种他之前见到过的室友同其他女朋友做过的同样的事后,霍尔顿和室友打了一架,他自然抵不过身材强壮的室友,只能靠不停歇的咒骂来掩饰自己的满脸血污和狼狈。
继续待在学校等不来他想要的那种告别,他觉得苦闷孤寂,一时激情决定当晚立刻离开潘西回纽约,当然他不敢直接回家,他决定要在纽约逍遥上三天,三天后再说。
去纽约的列车上,他碰到了同班同学的母亲,他“盗用”宿管的名字,在同学母亲跟前一番信口开河,吹嘘他同学根本没有发生的好事,骗的那母亲神魂颠倒。
到纽约他住在爱德蒙旅馆,他透过窗户看到旅馆另一边的客人,上了年纪的“异装癖”老头,互喷酒水当乐趣的情侣,惊悚的让他认为这家旅馆住着的全是变态的人。受着这些刺激加上原本就是来逍遥的打算,他到夜总会“胡混”,问侍者要酒,朝陌生女人抛媚眼,一个地方换一个地方荒唐。
最后消磨回来,他在电梯工同时也是皮条客毛里斯的耸动下,叫了一名妓女,等妓女真的进了房间,他既紧张又害怕的建议只聊天。最后被妓女和电梯工合谋多要走5美元,甚至还挨了毛里斯的暴揍。
第二天,他在早餐店见到要到远离市中心的一个修道院教书的两名修女,在她们并非募捐的时间他捐了10美元给她们,告诉她们在将来募捐的时候算作他捐的钱。吃过早饭,他趁着消磨时间的功夫给妹妹菲芘买了一张她爱的唱片,之后四处闲荡直到下午2点同女友萨丽约会看戏。他喜欢她的美丽,却又腻烦她的虚伪做作,后来霍尔顿似询问又似憧憬一般的向萨丽说,她是否愿意同他一块到马萨诸塞或者凡蒙特去,住在那里的林中小屋,他可以在那附近找份工作,他们俩就在那里过着仿佛与世隔绝的生活……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霍尔顿一边觉得萨丽不是值得带着去那里的人,可也为自己在向她描述时确实希望她能同意的这一想法而感到不可思议。
同萨丽分别后,他电话约了之前在胡敦中学的同学路斯,他并不很喜欢路斯,只是觉得他十分聪明,会谈一些有意思的话,可能会给自己一些启发。可见到路斯之后,霍尔顿以他认为路斯会感兴趣的“怪诞”方式大谈“性”的话题,可并不投机,路斯不想陪他这样疯疯癫癫的谈下去。路斯离开后,他自己喝的烂醉,给萨丽家挂了电话,说了一通混账话,又折回男厕把整个头浸在盥洗盆的凉水里。寒夜里,他顶着湿冷结冰的头发四处游荡,因为醉酒他摔碎了买给妹妹的唱片,在他冷到以为要得肺炎死去时候,想着要回家见妹妹最后一面。他悄悄溜回家,叫醒熟睡的妹妹,得知父母外出未归后,他同妹妹菲芘开心的聊着天,他肆意咒骂着潘西的一切,菲芘却一语道破说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霍尔顿本能的否认,却无法找出一件喜欢的事情来反驳菲芘,最后他告诉妹妹他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
半夜里,父母回来之后,霍尔顿偷偷溜走,去了老师安多里尼家里,这是他认为他这辈子有过的最好的老师。安多里尼老师写给了他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的是精神分析学家威尔罕姆·斯塔克尔说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晚他宿在安多里尼老师家中,却被老师疑似同性恋的举动吓到,他慌乱地找借口离开,最终在车站长椅上不安稳的过了一夜。
第三天,又是一通闲荡之后,他最终决定不回家也不再去学校念书,他要到西部去,在一个谁也不认识他的地方,随便找一份什么工作,隐姓埋名伪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造一间小屋住在树林边沐浴着阳光,找一个同他一样又聋又哑的姑娘结婚,如果生了孩子,就把他送到什么地方藏起来……他把让自己兴奋的想法写在便条上,托人转交给妹妹,约妹妹中午放学在博物馆门口告别。
他在约定的地方,等来了带着行李箱准备和他一块离开的妹妹。他严词拒绝了妹妹,因为他内心知道自己的荒唐,他无法让最爱的妹妹同他一样荒唐下去。
最后他陪着妹妹在公园玩,他让妹妹坐着旋转木马,他看着她,看着她笑着,看着她挥手,他真想一直这么看着……
霍尔顿所做的这一系列荒唐事情,是想排解被学校开除这件事带给他的挫败感和烦闷,想要逃离,他渴望有人理解他但又腻烦别人的理解。
整篇文章,霍尔顿不断的在咒骂,在抱怨。纵然他所接触的环境中充斥着无数虚伪的人,他激烈的咒骂,无非也是想要他所咒骂的一切能够改变,但这一切也都如同存在在他自身的怯懦等缺点一样,无法改变。
他改不掉自己的缺点,却指望通过咒骂或者逃离,想要逼迫环境进行改变。这本身就是荒诞。
与其说他是一个“问题少年”,倒不如说他懦弱无能。他目前的能力,无法让他调节在成长中遇到的人性中肮脏一面的惊恐、厌恶的情绪,他便不断的逃离再逃离。他想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他爱儿童那不染纤尘的单纯,也一直想要停留在这样一个“纯真”的状态中。虽说他已16岁,但心智成熟度还不如他的小妹妹。
霍尔顿的这个样子,何尝不是你我曾经纯真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