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
扫黑除恶手抄报资料200字 学校开展扫黑除恶活动方案介绍
最近全国各大城市都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黑恶势力一直是影响我们社会安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黑恶势力不除,我们的社会就一日不得安宁,所以我们必须积极的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扫黑除恶手抄报简单又漂亮,打黑除恶,我们一起来画一份精美的扫黑除恶手抄报吧!
图片来源海丝商报记者 黄俊涛 文/图
学校扫黑除恶活动介绍:
1、利用周一升国旗仪式,进行了一次扫黑除恶国旗下演讲,教育孩子敢于同这种行为作斗争。
2、各班召开一次打黑除恶的主题班会。
3、学校利用电子屏幕,滚动宣传扫黑除恶的口号。
4、开展一次家校联合,大手拉小手共同抵制这种行为。
5、在学校及周边宣传栏张贴打黑除恶的通告文件。
6、成立专门的校园环境巡逻队,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巡逻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通过一系列扫黑除恶活动的开展,净化了校园环境,提高了学生和家长对扫黑除恶的认识,学校和家长表示誓要与这种行为作斗争,从而保障了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和长治久安。
11种类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内容及要求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进一步做好线索摸排工作,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请您抽出宝贵时间,认真对照以下11种类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内容及要求,从身边发现线索,并及时检举揭发。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背后势力的“保护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重点有哪些?如何识别哪些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哪些是恶势力?看看这些关于扫黑除恶的知识,你都了解多少。
-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的重点是什么?
答: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乡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同时,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
-“扫黑除恶”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
答:是党中央部署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的主要精神是什么?
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多少年?阶段目标是什么?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2018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在全省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答: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答: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结合是什么?
答: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须坚持的七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职责?
答: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政法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纪委(监委)主要职责是依纪查处充当“保护伞”或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部门主要职责是对涉黑涉恶的村干部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怎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答: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什么是“恶势力”?
答:《刑法》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哪十类人不能进村“两委”班子?
答: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
-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举报电话、邮箱是什么?
答: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进驻辽宁的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27日。
督导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24-88559014、88559015、88559016(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举报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6001信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举报如何保密?
答:对举报材料设专人管理,对举报情况和检举、控告内容列入密件管理。严禁将举报人的情况向其他工作人员及与办案无关人员泄露,凡泄露情况一经查实,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均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如何依法保护线索举报人合法权益?
答: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举报人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举报人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