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一旦发生碰撞事故
关键时刻头盔并不能
起到保护作用
未满16周岁不得上路道交法及其实施办法对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年龄进行了明确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遇到突发情况时,未成年人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最多搭乘1名乘客上路部分驾驶人朋友认为,电动自行车设置了前后两个座位,就可以随意载人上路,其实不然。根据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1名乘客上路。并且,以下事项你得注意:
1.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附载1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2.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1人。
3.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
4.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坐人,都要佩戴安全头盔,儿童要佩戴儿童专用头盔。
电动自行车在设计时没有为后座设计足够大的载重能力,因此当后座载重超出一定限度时,车身就会变得不稳定,容易滑倒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按照规定登记挂牌后上路行驶部分驾驶员在电动车未登记挂牌的情况下上路行驶,殊不知,这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道路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驾驶已经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转借、挪用、涂改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不得使用假冒、失效的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未悬挂号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将处二十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