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差异也能在个人所得税数据中得到印证。将各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总额除以对应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数,可得各行业的人均个人所得税。实际缴纳个税的人数要少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数,这里只是粗略估算。由于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税,因此行业平均工资越高、岗位工资差距越大,行业的人均个人所得税也会越高。2022年人均个人所得税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租赁商务、互联网行业,最低的是建筑、教育、住宿餐饮、公共设施管理业。虽然租赁商务业的平均工资只是中等水平,但岗位工资差距显著,因此人均个税较高;而公共设施管理业虽然岗位工资差距显著,但平均工资较低,因此人均个税也较低。
市场机制是导致上述工资差异的主要原因。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新古典分配理论,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均衡价格等于其在商品和服务生产中的边际贡献,贡献越大,要素价格越高。工资是劳动的要素价格,均衡工资等于劳动的边际产出。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其从业人员的工资之所以能高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和低附加值制造业和服务业,是因为前者的边际产出比后者更高,创造的经济价值更大。
三、当前工资增速受到经济下行压力和物价低迷影响
工资水平也会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景气度的显著影响。例如疫情期间不同行业受到的不对称冲击,也反映在行业的平均工资上。从2019-2022年各行业平均工资的累计涨幅来看,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位居前列,涨幅均超30%,主要受益于农产品和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互联网和金融服务需求上升等。而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涨幅均不到10%。此外,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2022年房地产业的平均工资出现了负增长。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总体处于疫后恢复期,但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有效需求不足,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资意愿不强;二是部分行业存在重复布局和内卷式竞争,出现产能过剩;三是物价水平低位运行,尤其是PPI降幅较大,导致企业利润下降、债务负担加重、投资意愿降低、财政收入放缓。宏观经济的压力会传导至行业、企业和居民,导致实际工资增速放缓;而低迷的物价也会压低名义增速,造成宏观数据与微观感受的背离。
总的来看,中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不会改变,既有经济自身的内生恢复动能,也有稳增长政策的保驾护航。然而受外部形势复杂严峻、内部风险挑战等因素影响,节奏上可能呈现出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特征,或对居民工资收入增长造成扰动。
四、如何提高居民工资收入?
(一)稳增长稳就业是最有效、最普惠的方式
只有宏观经济以及各行业景气度明显改善,劳动者工资才有望提高。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宏观总需求不足和微观主体信心不振,有必要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以财政政策和房地产政策为重点、以提振预期和就业优先政策为核心,加快经济回升向好。
一是用好新增财政空间,加快基建投资。今年赤字规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比去年分别增加1800亿和1000亿,中央发行1万亿超长期特别国债,去年的1万亿增发国债主要在今年使用,今年的可用财力明显增加。
二是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制造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发改委指出:“设备更新初步估算将是一个年规模5万亿以上的巨大市场,汽车、家电更新换代也能创造万亿规模的市场空间”。
三是货币政策加强总量和结构双重调节,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央行表示“银行业的存款准备金率平均是7%,后续仍然有降准空间”,叠加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将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刺激消费和投资。
四是房地产政策在构建新发展模式的基础上,继续优化政策,保供给、促需求和稳房价。供给端保交楼,落实金融机构对房企支持的“三个不低于”和房地产项目“白名单”;需求端取消商品房购买的限制性措施,一线城市进一步优化调控政策;各地政府推出优质地块建设高品质住房,高能级城市加快开发建设保障房等。
(二)劳动力跨区域、跨行业自由流动是基本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劳动力市场是重要的要素市场。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经历了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多元化、跨阶层的社会流动,大量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从第一产业流向二三产业,从农民流向产业工人和服务人员,为中国经济增长带来了充沛的劳动力和人才资源,助力经济腾飞,增加个人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要构建灵活、可竞争的市场机制,以深化改革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为路径,加快破除妨碍劳动力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障碍,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制度约束,取消户籍限制,渐进推动社保实现省级统筹到全国统筹进程,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目前农民工市民化仍有待继续推进,尽快解决医疗、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加速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降低落户门槛,降低城市公共服务与户籍制度的绑定程度,破除城乡分割,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三)充分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是重要保障
民营企业是创造就业岗位并发放劳动工资的重要市场主体,要从政策、制度、法治和理论层面将民营经济发展内嵌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从根本上破解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障公平竞争,以法治方式保障政策制定的一致性及政策执行的稳定性,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不同所有制企业要彻底“一视同仁”,必须完善法治建设,避免以短期政策替代规范的制度。
二是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涉企政策要注重与市场沟通、回应企业关切”“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尺,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在涉及方向性调整的政策出台前,应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设置时间表和路线图,避免政策摆动过大。
三是完善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制度。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改革金融机构考核机制,从支持创新、普惠的角度推动银行信贷投向民营企业;配合资本市场改革完善相关制度,畅通民营企业股权和债券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四是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要加大力度清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正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民营企业就业人数占全行业比重越高,通常代表该行业市场化程度越高,行业内民营企业的相对工资水平也越高;而在那些行政性垄断程度较高的行业,国有单位的平均工资要显著高于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