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史记.太史公自序》
数千年来,国家对礼教的作用向来是极其重视且推崇备至的,所谓“人而无礼,焉以为德?”打从周公“制礼作乐”,到韩愈提出“文以载道”的创作理论,再到“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精神文明建设在中国的发展可谓源远流长。但为什么时至而今却依然给人一种收效甚微的感觉呢?
在我看来,其根本就在于,往古以来一直提倡的这种“礼教”大抵都局限在“画饼充饥”“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阶段。人的本质是生物,是生存,一味强调奉献、隐忍而不给予其以最基本的生存资料,试问,这种“缘木求鱼”的做法又怎能成功呢?
刑罚的作用往往是在于惩判奸恶,但在这之前如果不能对其进行礼乐道德的教化,这与“设陷阱以待猛兽”又有什么区别呢?固然,礼乐的教化其效果并不像刑罚这般效果显著,但这种打从人心人性上入手的“润物细无声”的浸润,在日积月累之后,又有谁敢忽略轻视他的效果呢?
当然,我们的礼乐教化自然是有别于古代封建王朝时所奉行的那一套,今日的教化之道,应该是在确保黎民百姓没有衣食之忧的前提下进行的,毕竟,唯有在尊重人们固有的必须的对利益和生存的追求之下的礼乐教化,他才可能会是长久的有效的思想引导。
4、兵者凶事,不可为首。——《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自古以来,军事武装向来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特别是在君主专制封建王朝时期。出于君主天然的抵触与忌讳,一国之军事往往因此而阻滞不前,并随之而产生一系列的政治问题,严重的,则索性导致国破家亡、亡国灭种的严重后果。
“国虽太平,好战必亡,忘战必危。”对于一个政权而言,雄强的军事实力和武装战备才是它能够持续强大、繁荣昌盛的前提,譬如两宋,经济贸易固然繁荣,文化文学固然昌盛,但庸劣的军事装备和低下的战斗能力却是这赵宋盛世蒙上了层层阴影。一个靠交保护费延绵数百年之久的王朝,丧失的不只是经济上的钱财玉帛,更是堂堂华夏耿耿而立的凛凛傲骨。
“人不可以有傲气,却不可以无傲骨”,对一个民族而言更是如此,一个习惯于通过交保护费来苟延残喘的政府,又怎能担负得起保卫边疆、庇佑百姓的重任?所以,自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华夏文明虽然从未间断过与草原文明的碰撞,但大抵还是处于一种势均力敌的状态。但到了赵宋王朝。传承了数千年之久的华夏文明却第一次彻彻底底的亡在了草原文明的铁蹄之下。就此看来,文采风流、雍容华贵的赵宋王朝,足为民族的罪人。
都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将国家比作个人的话,那丰富多样、灿烂辉煌的文化文明自然就是积极健康、精彩纷呈的精神思想。而雄强有力,睥睨四方的军事武装则毫无疑问是我们的身躯。一如*所言,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唯有“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才能恒久长存,永葆青春。而亦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不惹事也不怕事”,在面临纷繁复杂的国际情况环境时,我们才能底气十足的神态自然,傲然挺立。才能重现当年“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盛世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