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全面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文化振兴有效衔接,5月30日,班玛县司法局联合班玛县委组织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赴多贡麻乡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法治宣讲活动,现场共有 340余名牧民参加活动。
活动上,县政法委副*、司法局局长田晓宏向参会群众解读了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等内容。并对该法的重大意义和特色亮点进行了重点解读,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将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构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扶持措施,明确了党和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本职责,为体现乡村价值和文化传承提供了法律制度支撑,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了法律制度基础。
活动结束后,司法局工作人员还对防养老诈骗知识进行了宣传,提醒牧民群众以及老年人,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养老诈骗,保持清醒头脑,不贪图蝇头小利,远离网络诈骗。
本次法律宣讲活动,提升了群众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深入了解,助力多贡麻乡走好乡村振兴道路。今后,我局将继续开展“法律十进”活动,聚焦民生重点,突出特色亮点,努力使全县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建设法治班玛提供法治保障。
签发:田晓宏
审核:黄丽萍
撰写:才吉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