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7时30分许,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在其个人微博上发文称,自己和俞渝被儿子告上法庭,目的是要求法院确认“我和俞渝为他代持当当股份的代持协议有效”。
李国庆表示,相信此次诉讼中,儿子一方掌握的证据材料都是俞渝提供的,当上了被告的俞渝和儿子在互相打配合,儿子他可能没有想过被当枪使的后果。与此同时,李国庆也称,坚决坚持儿子捍卫自己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李国庆的微博配图中,其中有一张据信应该是他早年和尚在襁褓之中的儿子合影的照片。
稍晚时分,李国庆二度发文,强调自己的诉求始终如一:“法院判决我离婚和平分共同财产。”此外,他还对俞渝接下来可能采取的动作进行了推演,认为即将面临到的代持诉讼是无限期拖延离婚案件判决的棋子。
据了解,@当当法务部 曾于7月16日发布一篇题为《当当网20年股权历史沿革》的文章,称当当网20年来的股权结构一直很清晰。
该长文指出,现在在当当中,俞渝、李国庆和管理层分别持股64.2%、27.51%和8.29%。因为孩子是外籍,俞渝、李国庆和管理层又按比例代持他18.65%的股权。“目前北京当当科文登记的股权比例,真实反映了俞渝、李国庆和他们孩子在2016年的约定,符合当当的历史。”
8月8日,李国庆转发张玉环前妻宋小女的微博,并评论称,“被这样好妻子(好前妻)宋小女深深感动。书上都说善良会遇到善良,因为知道善良的价值。而善良的我怎么俞到豺狼?”
此番发言被认为是他在影射自己和俞渝的婚姻状况。
李国庆第一则微博全文如下:
儿子,我支持你捍卫自己的权利!
7月后,我正忙于为早晚读书所欠账的4本解读书备课,突然就有新的官司找上门,我这几天的心情非常复杂,虽然是家里的事,但毕竟会有其他家庭已经、正在或将遇到类似经历。换上谁,内心都会翻江倒海,五味杂陈。还是和大家分享一下吧,当个借鉴和参考。
不喜勿喷,优雅飘过即可。
前些天,我收到了一纸诉状,我和俞渝都成为了被告。原告是谁呢?是儿子。你没看错,是儿子。为什么呢?是要求法院确认我和俞渝为他代持当当股份的代持协议有效。
从传统的角度看来,子女为了金钱利益状告父母,定会被认为是忤逆不孝,有悖伦常。大家会说,就算是按照法律,你是家中独子,父母百年之后,不都是你的吗?
“打断骨头连着筋”、“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可能是绝大多数人的想法,他们也许会对你口诛笔伐,恨不得把你淹死在吐沫星子里。
我对此却持不同的看法:儿子,无论你是什么国籍,你懂得维权、懂得使用规则维权、懂得使用法律武器维权,一点儿也不丢人,我感到欣慰,更为你感到骄傲!如果你能够拿起法律武器向父母维权,我看,你就可以毫不犹豫向任何人维权!别人也不敢轻易欺负你。“一掐就翻白眼,一松就吹牛逼”的,咱也不是没见过。
儿子,我坚决支持你捍卫自己的权利!
维权的过程也可能是充满争议的,大家的看法和意见也可能是非常分歧的。动机、方法和结果不一致也不罕见,这是辩证的。我经历的你也看到了。但此事先按下不表。
我看了一下,你这次所有的证据材料都是俞渝提供给你的,对吧?虽然是第一次打官司,你要对所有这些证据的真实性负全部法律责任。你的律师也是俞渝帮你找的,对吧?律师费是不是俞渝替你付让你告你爸妈啊?就算形式上也做了被告的俞渝和你充分打配合,你要想赢的话,还真是有很多关要过。
你虽然很有自信,但有没有想过万一自己被人当枪使的后果?你还年轻,人生的路还很漫长。
你已经成年了,也应该有自己的想法、主见和判断力。 坊间还一直怕这场离婚事件伤到你,你现在的行为已经清晰地回答了他们,这些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我刚刚交了答辩状。儿子,我从不惧怕来自任何人的挑战。既然你下了战书,我也自然会在法律规则框架下和你过招。
法庭见!祝你好运。
李国庆第二则微博全文如下:
这些天因为官司的事情心情很复杂,对工作也产生了一些影响,索性停下早晚读书商学院的备课,拿出时间把和俞渝的事情再捋一捋。
我一直以来的诉求其实特别简单:法院判决我离婚和平分共同财产。
到现在为止,这个事的发展过程虽说不上九曲回肠,但绝不平顺。我也听到吐槽说,本来应该挺简单的私事过多占用了公共频道;本来只应该停留在涉事双方之间的事却由于包括掺杂了一些外来因素变得不必要的复杂;本来应该只属于涉事双方私人对话范畴的内容成为了公众谈资;本来应该属于涉事双方私人自行判断和决定的事情变成要舆论介入评判。作为没有花花肠子、顾家和纯粹性情中人的我很无语。面对一些攻击,我依然在限度内保持克制。
接下来的事情怎么发展,我姑且把俞渝已经及可能会采取的步骤做一个回顾和推演:
一、通过代持诉讼把本来非常可能平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先行分割一部分出去。如果成功,则可以对保住俞渝在当当的控制权有非常大的帮助。为此,俞渝以父子亲情可能受到毁灭性破坏为代价也在所不惜。这让我也是醉了。扪心自问,无论面前有多么大的利益,至少为父的我,不会想到、更不会用这种方法让儿子去告他的母亲以达到目的。我有我的底线,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代持诉讼将无疑最大限度作为无限期拖延离婚案件判决的棋子。
三、如果此招数不成功,则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以各种方法不停纠缠并继续在公众面前扮演隐忍、温柔、知性和受害的形象。殊不知,俞渝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就是自取其辱的尝试,最终两次被法院坚决驳回。所幸的是,她同时也成功地向所有人公开展露其更加真实的一面。
四、为了不断加强受害的形象和效果,俞渝不会错失任何机会制造舆论,以各种由头、各种角度,甚至不惜捕风捉影打击我的人设,目的是反衬出我是过错方,以博取法庭和舆论的同情,目的是取得比平分共同财产更多更大的利益。
五、我已经准备好对损害我名誉权的行为和企图随时予以坚决回击。
六、俞渝还会有一些明的暗的、台上台下的运作;继续使用各种其他方法陷我于囹圄。
七、俞渝会依然回避关键事实,试图持续误导有关部门及公众得出并相信我“聚众”、“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印象。殊不知,身为执行董事的俞渝、连同监事连续两次书面拒绝我关于召开*会的提议,作为*,我于是行使了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赋予的自行召开*会的权利。而这正是后续一切事件的起因。如果你不服气,可以堂堂正正走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八、以上就是为什么俞渝到现在为止,宁可憋出五劳七伤也没有胆量和不敢直面回答我提出的几个简单的事实问题,同时以默认的行为告诉了大家,她无比心虚,一点也不光明磊落,不敢反驳我提出的事情,当然也更不敢甩锅给公安。在“蘑菇战术”失灵之后,又祭出“鸵鸟战术”,王顾左右而言他。敢做却不敢当,也枉你身在当当。
九、我会和俞渝打明牌,所有的方法都是在规则框架下进行,都是公开、见得阳光的。
十、题外话,据说俞渝有欠律师费不给的记录,善意提醒相关专业人士好自为之。
十一、其实,与其枉费心机,阴招迭出,不如心平气和地坦然接受婚姻破裂和平分共同财产的现实。
十二、“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如果俞渝和其他人触碰了规则的底线,会有咎由自取的那一天,莫谓言之未预也。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缘来缘去终会散,花开花败总归尘”。与其天天满心愤懑怨恨,想着鱼死网破,不如心存过去值得记忆的美好,“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把余生过的更精彩、更充实。还有比这个更有价值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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