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群这个概念,不过是另一种不切实际的乌托邦”,到底有没道理呢?
自然界中,并非只有人类选择了群居生活。
在非洲大草原上,几乎所有兴旺的物种,都选择了以群居形式参与生存竞争。比如我们所熟悉的非洲狮、鬣狗、非洲象等等。
老虎如果离开密林,也来到非洲大草原上繁衍生息,它们恐怕也会选择群居。因为这里地势平坦开阔,竞争惨烈。只有通过结群适当分工合作,才更有利于争夺生存资源,繁衍扶养下一代。
如果坚持不结群,即使是老虎,恐怕也会被边缘化,要么灭绝,要么体型变小,学会爬树,去和豹子们争夺树居空间。
遍布全球的蚁类和蜂类,也过着典型的群居生活,以蚁后和蜂后为核心组建群体,是这个星球上最成功的物种之一。
可见“群”并不是什么不切实际的乌托邦,它是地道的源于自然法则的概念。
只不过动物结群基本上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群,规模有限,分工也有限,而人类早已突破血缘,组建起了更大规模的、分工复杂精细的群体社会。
人类群体,就是一个不断由小群,融合发展为大群的过程。群体里的人,可以获得安全感、安定感,以及认同感。
从原始社会开始,离群单打独斗的人,失去了群体的安全庇护,大都很难生存下来,今天就更加不可能。
有了群体,我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得到了更多的支持,并且由于社会化分工而更加物美价廉,让我们获得安定感。
人是情感生物,人不仅需要生活层面的满足,还需要情感满足。只有群体被人认同,同时人也感到被群体认同,人才能获得情感满足,获得归属感、幸福感。
只有人类才能突破血缘,建立如此庞大且具有凝聚力的群体,这不是什么乌托邦,而是自然法则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