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不可能是“公平富裕”。对企业家精神的激发和保护,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性道路。
文 / 吴晓波
01“共同富裕”是人类的一个理想,反对的人没有良心。问题是,怎么才能共同富裕?办法有很多种。
在中国,最早想出的一个办法是井田制。
井田制,顾名思义就是一方田地分成井字型的九块,八户人家分种自己的那一块,中间那块是公田。大家在忙完自己的地后,顺便把中间的农活一起干了。等到收割的时候,再把公田的粮食平均分了。
井田制最大优点就是,有了集体的再分配,哪怕能力最弱的那户人家也有一口饭吃。《诗经》赞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但是,这个制度最大的敌人是时间。八户人家生育能力不同,劳动积极性不同,过了若干年,有的人家就会兼并其他的农户,而被兼并者,要么被赶出井田成了流民,要么就成了雇农,天下就不公平了。
所以孔子说,周礼的崩坏,就是从废井田开始的。他一直呼吁要恢复井田制,但是,他老人家不懂经济,到死也没有想出一个可行的办法。
到了汉武帝的时候,大儒董仲舒提出了“限田”,每户人家的田地有一定的上限,“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不过问题还是老问题,名义上限制住了,大户人家用其他办法仍然能绕过去。到了西汉末的王莽时期,索性宣布“王田法”,所有土地都公有了,一律不得买卖,十多年后,王先生的脑袋就被割掉了。
02二十多年前,我写《温州悬念》,去乐清农村调研,发现过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我把它归整一下,在这里再讲一遍。
当地的大山里,有一个十分贫穷的村子。80年代初,有三兄弟跑出去做生意,靠贩卖纽扣赚了钱,成了“先富起来的人”。有一年,他们回到村里“先富带后富”。不过,三兄弟的办法各不一样。
老大最爽快,全村一百户人家,每户分一万元。
老二觉得“要致富,先修路”,就投资一百万修了一条机耕路,从此乡亲们出村就容易多了,他们种的粮食和养的鸡鸭就能贩卖到山外的镇子上。
老三的办法最复杂。他也拿出了一百万元,不过要在村里选出十个年轻人,跟他一起出去做纽扣生意。那十万元本钱,亏了算他的,赚了,要连本带利还给他。
我们今天用经济学名词来说,老大的办法就是普惠救济,老二是改造公共设施,老三是创造就业和扶持创业者。
这三个办法公布后,在村里得到的反应是完全不同的。老大成了“活菩萨”,他的办法既简单又公平,没有人有争议。老二也得到一堆的大拇指,虽然大家没有分到现金,不过路修好了,人人有好处。
只有老三,全村一百户人家只有十分之一念他一声好,其余的人家都觉得他太鬼精了,居然把生意经念到了老乡们的头上。
这里做个问卷调查,如果你是三兄弟之一,你会用哪种办法“先富带后富”:
03当年我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三兄弟分钱的事情已经过了七八年。那个村子成了一个纽扣专业村。老三的一百万元不但带出了几个“农村能人”,还把一个产业引入到了村子里。
三个先富起来的兄弟,都用一百万元进行了“第三次分配”,只是他们因办法的不同,最终得到的效果也完全不同。如果你是在一个经济学的课堂里,把三兄弟的三种帮扶模式结合起来看,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一些要素关系。
拿到老大的一万元,有人请客吃饭,几个月就花完了,也有人拿它去买几个仔猪,成了生产资料的第一笔投资款,再或者添置了几台缝纫机,成了一个小作坊。
村里的路修通了,对有的人来说,更容易到外面的镇上去打台球和看黄色小电影了,而对另外的人来说,他们做生意的效率明显提高了。
而那十个跟老三出去跑江湖的人,也未必个个都在后来发了财,仍然是少数人成了“先富起来的人”。而整个村子的整体面貌的改变,则是商业小生态被改造后的结果。
从井田制的不可复活及三兄弟的故事,我们对共同富裕的思考,大概有这么几个:
◎ 共同富裕不可能是“公平富裕”,在相同的生产资料和资源配置之下,人的主观能动性,始终是富裕的第一个前提。对公平的过度追求,只可能导致均贫和自由追求财富的权利的让渡;
◎ 先富带后富,面临一个效率选择的课题,它既与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设施建设有关,更是一次资源优化配置和新的生产力引发的过程;
◎ 对企业家精神的激发和保护,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性道路,只有创造更广泛的就业和发展更先进的产业,才能让后富者具备自我造血能力,从而通过自己的劳动,进入富裕者的阶层。在这一进程中,资本扮演了比慈善更为重要的角色。
不过有一件挺悲哀的事情,当年我在那个村子里调研,说起那同样拿出了一百万元的三兄弟,村民们普遍觉得,最有情有义的是老大,而不是那个鬼精鬼精的老三。
作者 | 吴晓波 | 当值编辑 | 李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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