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这一中心。为使我校教学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鼓励全体教师努力实施有效教学、构建高效课堂,创建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从而有力地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要认真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的各项要求,依法、科学、扎实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学科之间要统筹兼顾,相互配合,以整体的方式教育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