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存在。
2.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前提出;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异议提出后,法院应当先审查管辖权问题。
3. 此外,在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中也都有类似的规定。
对于管辖异议,当事人应及时提出,法院应当依法审查,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 存在。
2. 在民事诉讼中,当被告认为法院对其所管辖的案件没有管辖权时,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在刑事诉讼中,当被告认为审判机关对其所管辖的案件没有管辖权时,可以提出管辖异议。
管辖异议的提出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如提出时限、管辖异议的种类等。
3. 管辖异议的提出可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避免因管辖权争议而导致的诉讼滞留。
同时,管辖异议的处理也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以保障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