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起来一点都不突兀”这是个非常主观的感受,并不构成一个结论。以此发问,难以令人感到有基本的问题共识。
其次,一二句语义上是一个转折关系。如果说突兀,那么只是逻辑上的缺失,因为诗歌本身没有仔细交代清楚。但诗本就讲究言简意赅,叙事和抒情之间有一定的跳跃性。
此乐府前有比兴,后有直陈,也不算逻辑上过于突兀。至于你所说的“不感到突兀”,我想大概是指语音上的流畅性。此四句,“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中,“兔”,“顾”,“故”的现当代读音中,韵母一致,且后两字读音完全一样,所以给人一种“押韵”“顺口”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