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的条件,探矿是怎么操作的

首页 > 机械设备 > 作者:YD1662023-04-26 07:55:53

探矿的条件,探矿是怎么操作的(1)

FM89.9潍坊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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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的条件,探矿是怎么操作的(2)

本期上线嘉宾

姜在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

耿志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科长

王 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勘查管理科科长

钟绵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保科科长

探矿的条件,探矿是怎么操作的(3)

本期主要内容

网友咨询:现在如果要开采矿产资源的话,应该如何办理采矿许可证呢,程序是什么?

耿志强:按照《矿产资源法》要求,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要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采矿权。采矿权的取得主要为招标、拍卖、挂牌、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等方式,目前,我市出让的采矿权都是以挂牌方式通过市、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公开出让。你可以随时关注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报名参加采矿权竞拍。

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采矿权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通过竞拍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竞争采矿权。

申请人竞得采矿权后,应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等,按照发证权限,由发证机关颁发采矿许可证。

网友咨询:我想办理探矿权,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手续呢?

王 烨:要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等政策要求。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探矿权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探矿权申请人的资金能力,必须与申请的勘查矿种、勘查面积和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以提供的银行资金证明为依据。探矿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招拍挂或者协议出让,根据不同矿种确定发证权限。你可以随时关注自然资源部、省厅及政府采购网站,查看有关探矿权竞拍或出让信息,依程序取得探矿权。

申请人取得探矿权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发证权限,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

网友咨询:有一个采矿权想进行转让,应该怎样做?

耿志强:你这个企业是什么性质的?是民营、股份制还是国有企业。(民营的)首先,先跟你说一下采矿权转让的相关要求和政策:按照《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采矿权转让,受让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并继承该采矿权的权利、义务,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矿山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是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相关的矿费。国有企业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的,应当持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不得办理转让:

一是采矿权部分转让的。二是同一矿业权人存在重叠的矿业权单独转让的。三是采矿权处于抵押备案状态且未经抵押人同意的。四是未按要求缴纳出让收益等费用,未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五是采矿权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或法院、公安、监察等机关通知不得转让的。另外,除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采矿权转让外,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未满10年不得转让。

如果符合采矿权转让的要求,你可以按程序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提出转让申请,经审查后,按发证权限进行公示转让,如果公示无异议,可以按程序进行转让登记。

下期预告

4月2号(星期五)

上线单位:潍坊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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