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浅基坑方案
检查要点:
基坑工程施工,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图解说明: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指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1.2 深基坑方案
检查要点:
基坑工程施工,开挖深度超过5m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其专项施工方案,除按正常程序审核、审批外,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
图解说明: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
(1)建筑施工企业室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蕴单位章。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项目部将企业技术负责人签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一同报项目总监,总监依据强制性标准等要求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签名批准实施。
1.3 审核、审批、专家论证
检查要点:
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要求进行审核、审批及专家论证。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对专项施工方案重新进行审核、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发生重大变化,还应对专项施工方案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图解说明:
(1)专家论证会参加人员:
1)专家组成员(5名及以上);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2.1 窄基槽开挖
检查要点:
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必须采取支护措施,支护结构应有足够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