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说明:
岛式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边部土方的开挖范围应根据支撑布置形式、围护墙变形控制等因索确定;边部土方应采用分段开挖的方法,应减小围护墙无支撑或无垫层暴露时间
(2)中部岛状土体的高度不宜大于6m。高度大于4m时,应采用二级放坡形式,坡间放坡平台宽度不应小于4m,每级边坡坡度不宜大于1:1.5,总边坡坡度不应大于1:2.0。高度不大于4m时,可采取单级放坡形式,坡度不宜大于1:1.5
(3)中部岛状土体的各级边坡和总边坡应验算边坡稳定性
(4)中部岛状土体的开挖应均衡对称进行高度大于4m时,应采P.分层开挖的方法。
图解说明:盆式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中部土方的开挖范围应根据支撑形式、围护墙变形控制、坑边土体加固等因素确定;中部有支撑时应先完成中部支撑,再开挖盆边土方
(2)盆边土体的高度不宜大于6m,盆边上口宽度不宜小于8m盆边土体的高度大于4m时,应采用二级放坡形式,坡间放坡平台宽度不应小于3m,每级边坡坡度不宜大于1:1.5,总边坡坡度不应大于1:2.0:高度不大于4m时,可采取单级放坡形式,坡度不宜大于1:1山对于环境保护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盆边上口宽度不宜小于10m,二级放坡的坡间放坡平台宽度不应小于5.0m,采用单级放坡形式的坡度不宜大于1:2.0
(3)盆边土体的各级边坡和总边坡应验算边坡稳定性
(4)盆边土体应分块对称开挖,分块大小应根据支撑平面布置确定,应限时完成支撑
(5)盆式的开挖的边坡必要时可采取降水、护坡、土体加固等措施。
4.3 支护结构防碰撞措施
检点要点: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
图解说明:
(1)机械挖土应避免对工程桩产生不利影响,挖土机械不得直接在工程桩顶部行走;挖土机械严禁碰撞工程桩、围护墙、支撑、立柱和立柱桩、降水并管、监测点等,其周边300mm范围内的土方应釆用人工挖除
(2)机械挖土时,坑底以上200~300mm范围内的土方应釆用人工修底的方法挖除,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应釆用人工修坡方法挖除,严禁超挖。基坑开挖至坑底标高应及时进行垫层施工,垫层应浇筑到基坑围护墙边或放坡开挖的基坑坡脚。
4.4 软土地硬化措施
检点要点:当施工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铺垫钢板等硬化措施,防止机械发生倾覆事故
图解说明:
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釆取有效的降水与排水措施,确保地下水在每层土方开挖面以下50cm,严禁有水挖土作业;软基土层的运输道路,应进行砖渣铺垫硬化处理。施工场地修整的道路应保证载重量不低于20t施工用车的正常行驶。
强制性条文条款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2.0.2土石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2.0.3施工前应针对安全风险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支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2.0.4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5.1 固定荷载堆放要求
检点要点: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