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时期是未成年人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也是法治意识培养的重要时期,自身缺乏自制力很容易让他们被不法行为的诱惑,走上违法的道路。所以,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必须加强法治意识的培养,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得到全面的发展。
但是,目前中学生在校园里接受法治教育的频率较低,提高其法治意识的问题也并没有被得到更多的重视。一系列因素导致中学生法治意识薄弱,学法氛围不够浓厚等现状。微正法育总结了以下几点主要原因,希望能得到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重视。
第一,时代性不强。我国中学教育中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都是穿插在《道德与法治》的课本当中的,由于升学压力没有专门的法治教育课,专职的法律老师也没有,学生、学校对这门课程的重视程度就决定着法律知识的传授效果。还好目前新更改的教材已经在教学内容上进行了改进,许多法律知识不仅明确而且实用。只是教师的教授方式还有待改进,要求教师要跟上时代的变化,跟进教材的变化,设身处地的站在学生的角度去思考,才能让法治意识培育有明显的效果。
第二,过于单一的培育途径。传统的教育方式导致对于法律知识的传授还是停留在理论灌输为主,形式化的东西过多,法治意识的培养不能只是简单的普法教育,不能停留在单纯的告诉学生有哪些法、哪种法,没有办法让学生参与或模拟参与到某种法的运用。真正的了解到法律的作用,法律的知识。学校的应试考试使得《道德与法治》中法律知识的传授比较零碎,缺乏实践的检验途径,学生单纯的背会某个法律条例,并不会在乎他有没有深入理解并且知道在哪可以运用的到。内心有没有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第三,应试化教育影响严重。新课程改革后,《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求在教与学的关系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引导者,一切的理论知识要让学生能够切身体验到,感受到。法治教育本身在应试教育中的地位不高,有些法律常识不是必考点就被忽略。许多学校不管这些内容是否对学生的身心发展有多么的重要,完全毫无道理的放松了对学生法治观念方面的培养,认为学生当前在学校学习,法律的应用、法治意识的培养都是大学之后的事情,目前还顾不上这些知识的学习。
第四,《道德与法治》的教师大部分不是法学专业出身。许多初中教师从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学教育,只是凭借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进行授课所以对中学生进行法律概念、原则、制度等基本知识的解读就会略显浅薄。这样有着很大的风险,如果教师本人法律知识丰富,那还可以弥补,如果教师自身就对初中学生法治意识培养没有重视起来,教学效果一定会很差。教师自己对法律知识却是一知半解,更无法对学生引起深刻的自我反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对法治知识的熟悉程度,以及他们法治素养的高度,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未来发展。所以,学校和老师应该加紧对学生法治意识的提高和对法治信仰的树立,不应单纯将学习内容与应试教育挂钩,学生精神和素质的养成才应该成为中学生的教育重点。搜索微正法育官网关注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