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表演方向
录取原则:
2023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全部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山东省音乐类专业为按我校重新计算的专业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具体录取要求如下。
同分比较规则: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山东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同分比较规则择优录取。
华中科技大学(双一流 211高校 985高校 ,此为2022年招生简章):
音乐表演
录取规则:
(1)我校2022年不组织音乐表演专业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同科类录取控制线,我校在投档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如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华中师范大学(双一流 211高校,此为2022年招生简章):
音乐学(公费师范)、音乐学(非公费师范)、音乐表演
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音乐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认可加分)、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5.我校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如生源省份对音乐类专业录取有其他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中南大学(双一流 211高校 985高校,此为2022年招生简章):
音乐表演
录取原则:
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音乐舞蹈类按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者,如高考成绩仍相同,则按照《中南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同分规则排序。
湖南师范大学( 双一流 211高校):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录取原则:
1.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
(1)音乐、舞蹈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太原理工大学( 双一流 211高校 ):
美术类和设计学类、表演(服装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录取原则:
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音乐类统考成绩,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项目一致;在政治思想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
辽宁大学( 双一流 211高校):
录取原则:
①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对符合招生所在地区投档条件,且符合我校录取规则中文化课成绩要求(详见下表中“录取规则”)的考生,按招生所在地政策录取。
②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志愿清”原则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按照进档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