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最新规定2022年,交了幼儿园学费不想去了可以退吗

首页 > 教育培训 > 作者:YD1662023-05-04 20:39:27

日照市东港区发展和改革局、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日照市东港区财政局、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含营利性幼儿园)收、退费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222号)、《关于幼儿园定价权限下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日发改成本〔2020〕29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区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收、退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进行收取,也可本着自愿原则由幼儿家长按季度或按学期交纳,不得跨学期、跨年度预收。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幼儿家长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中伙食费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

三、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非营利民办幼儿园因寒暑假等原因停园(班)的,应当按停园(班)的实际工作日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四、所有幼儿园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停园(班)的,应当按停园(班)的实际工作日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五、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非营利民办幼儿园因幼儿自身原因,整月未入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照当月应缴费用的30%计退,伙食费按月计退;在园时间累积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的,保教费、住宿费按照当月应缴费用的15%计退,伙食费按照剩余天数计退;在园时间累积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保教费、住宿费不退费,伙食费按照剩余天数计退。

六、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非营利民办幼儿园因幼儿退(转)园原因,整月未入园的,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月全部计退;在园时间累积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并办结退(转)园手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照当月应缴费用的50%计退,伙食费按照剩余天数计退;在园时间累积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并办结退(转)园手续的,保教费、住宿费不退费,伙食费按照剩余天数计退。

七、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施收费前,应与家长签订协议,明确保教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办法,以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如协议中无涉及的,参照我区公办幼儿园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幼儿园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示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幼儿家长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幼儿园在招生前没有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对新招收幼儿的收费不得超过上年度的收费标准。其中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的,应于秋季开学3个月前向社会公示。

九、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收费减免和资助政策按照财政、教育、民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此前规定凡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日照市东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

日照市东港区财政局

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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