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
《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以下简称《实施规定》)
的录取照顾政策解读
为方便广大考生及家长了解
符合以下第1至第6条规定条件的
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
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01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和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不含辞职、辞退)消防员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参照军人及军人子女相关考生照顾政策执行。上述人员因公牺牲、残疾,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时,应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因参加重大应急救援行动记功的,享受战时记功同等待遇,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总队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确认。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考生照顾政策执行。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司法行政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02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03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04
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以上第2-4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05
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06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27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有关高校相应的高职或本科专业,符合我省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有关高校相应的本科专业。
此外
贴心的小绵为大家梳理了
高考考试的时间安排、
成绩查询、志愿填报等
各类考生一定要
把握好时间按照要求完成
考试时间
根据《实施规定》安排,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中的语文、数学(文)、数学(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汉语均使用全国卷。试卷由省统一印制。
全省高考(一类模式高考除外)于6月7日、8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8日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外语。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内容);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内容)。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考试)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总分750分。
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除笔试外,还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口试工作安排在6月9日、6月10日,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应按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报名。
二类模式招生考试藏文专业只招收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和平武、北川、石棉、汉源、宝兴五县的藏族考生,除参加全国统考外还须参加藏语文考试;二类模式招生考试彝文专业只招收凉山、甘孜、攀枝花、乐山和雅安五市(州)的彝族考生,除参加全国统考外还须参加彝语文考试。二类模式招生考试藏语文、彝语文成绩满分均为150分,考试工作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9:00-11:00。
全省一类模式高考于6月7日—6月9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7日9:00-11:30汉语,15:00-17:00数学,8日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外语,6月9日9:00-11:30藏语文/彝语文。
成绩查询
考生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并打印本人成绩单。考生还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于6月25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登记。成绩复核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志愿填报
✍ 普通类
高考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2:00,其余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专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对口招生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
✍ 艺体类
艺术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且公布各类专业招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按本科、专科层次一次性在网上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生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填报截止时间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来源:四川教育考试院
“新都服务”新媒体账号
★主管: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
★主办:新都区行政审批局服务促进科
★编辑: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