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业有专攻,任何一个专业领域内的知识,既有大量不经过深度学习无法弄明白的专业知识,也有一些常识性的知识。
那么一个非法律从业者,是否需要掌握法律常识?我想,就像不需要每个人都懂医学,但每个人都需要掌握一些健康生活常识一样,不需要每个人都懂犯罪故意中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但每个人都应该懂得故意*人是犯罪,这就是法律常识了。因此,掌握必备的法律常识,确有必要!
当然,也会有人说,*人当然是犯罪,这我还需要学吗?当然这个常识作为一般人根本无需专门学习自然就会懂,我们肯定也不会去做故意*人的事。那么什么样的法律常识,才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呢?我想,可以围绕着以下几个方面吧?
一、每个人都应该学习点刑法常识。前面所说的*人犯,之所以不需要学习就知道是犯罪,就是因为他是在威胁法益的同时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我们无需学习,也知道是犯罪,这就是刑法理论所说的“自然犯”,这些我们无需学习,只要不去做就可以。
我们需要专门学习的刑法常识,是那些可能让我们“一不小心”,就犯罪的领域。也就是刑法理论所说的“法定犯”,否则一不小心就犯罪,是一件多么令人惋惜的事?
比如,有大量在校大学生涉案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他们只是卖了张卡给别人,没有做其他任何坏事,但这已涉嫌犯罪了。如果他们能够提前学习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刑法常识,我想他们一定不会去贪图那点小便宜,而让自己身陷囹圄。
所以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一些法定犯罪的刑法常识,以避免自己触犯刑法,遭受刑罚。
比如恶搞烈士,可能触犯:“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比如高空抛物,可能触犯:“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再比如捕食野生动物,可能触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等等。
二、每个人都应该学习点与自己利益切身相关的民法及相关法律常识。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上都会扮演者不同的角色,家庭中的角、职场中的角色、社会中的角色等等。不同的场景,我们就会有不同的身份。我们需要了解,民法赋予了每个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到底是什么样的。比如作为家庭成员,我们可以了解夫妻财产制度、赡养制度、继承制度、法定代理制度等等。
作为消费者,我们需要知道买到假货如何处理,网络购物纠纷到哪里处理等等。
身在职场,你要知道劳动法赋予了你哪些权利,比如你需要知道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工资制度、休息休假制度等等。
围绕着身边的场景,有很多法律其实学习起来也很有意思。比如为什么你去街上买个包子 ,老板在包子交给你之前的时候掉了,为什么他需要再给你重新拿一份?如果交给你之后掉了,他就不会再给你拿了?这就涉及到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时间问题。
也许你会说,谁拿掉的谁负责啊?的确如此,民法规定的标的物风险转移规则,就是根据这一原则确定了复杂的风险转移时间判定规则,民法最大的特征就是公平性。
总之,凡是你觉得遇到了不公平的事情,就去找一找、学一学相关的法律规定,因为民法追求的就是公平公正。
三、每个人都应该培养点证据意识。
有句话说的是:“你可以不懂法律,但你不能没有证据意识。”
证据是诉讼之王,无论是律师、法官、检察官都是后来人,不是事件的亲历者。如何让非亲历的人知晓案件的真相?只有证据,俗话说官凭文私凭据,就是这个道理。
其实培养证据意识并不难,凡事多留痕迹即可。
一要尽量减少现金支付,尤其是大额交易。为啥跑路的老板都喜欢带着现金跑?因为现金不留痕迹!因此,凡涉及到金钱交易的,尽量使用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尤其是大额交易。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最好的证据。尤其是朋友之间的借款,这是最容易产生现金交易的领域,也是借贷案件中双方争议最为激烈的领域。
二要养成购物票据的保留习惯。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别忘记能索取发票的就索取发票,这是事关交易的最核心证据。
三是聊天记录别急着删除。有些人一言不合就拉黑或删除对方,这样的行为让原有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付诸东流。当纠纷产生时,删除或者拉黑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最好的办法是保留好证据,无论将来是诉讼还是调解,都会有据可凭。
知法、守法、用法,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理智,更加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