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
学校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现场考试方式进行,复试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 1 号中国音乐学院。
2.复试内容及要求详见《中国音乐学院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 内容及要求》。
3.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音乐学系(中国音乐理论研究院)、作曲系、艺术管理 系各研究方向及教育学院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管理研究方向 复试成绩=主科×60% 综合素质考察×30% 外语听力(口语) ×10%,复试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指挥系、声乐歌剧系(中国声乐艺术研究院)、国乐系、 钢琴系、管弦系各研究方向及教育学院学科教学(音乐)研究方 向 复试成绩=专业技能×60% 综合素质考察×30% 外语听力 (口语)×10%,复试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教育学院声乐教育研究、钢琴教育研究方向 复试成绩=专业技能×60% 学科基础×30% 外语听力(口语) ×10%,复试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程序及时间安排
1.缴费和打印复试通知书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复试报名系统网 站(系统预计 3 月 23 日开通,具体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进行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报名、抽签、附加材料提交、缴 纳复试费 100 元并打印复试通知单等。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 改报名信息。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 籍核验结果、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 信息等有疑问,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 明,经学校认定通过后,再准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 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3.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拟定为 4 月 1 日至 4 月 3 日,复试具体安排将于考前一天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按照复试各科目考试安排及考 试次序进行相应考试。在相关复试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校外 考生可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复试通知单进入学校。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预计于 4 月中下旬在学校研究生院 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调剂
我校为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不接收校外调剂。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不能相互调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不得调剂入 该计划录取。调剂出我校的考生,其相关手续须在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截止日期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