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共有7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提醒: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未维护该项目的,可在此时补充报送。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如有需要,请提前备好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同时下载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看“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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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是否需要申报其他扣除项目或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1.其他免税收入,如符合条件的远洋船员税收优惠;
2.准予扣除的捐赠额,需要留存捐赠凭证;
3.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相关资料,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税收优惠;
4.试点地区的个人养老金;
5.其他符合政策的税收优惠。
预约日期当天
具体怎么操作?
请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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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个税APP,点击首页【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开始申报】按钮,进入申报页面,系统会根据您的收入和纳税情况自动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