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花甲的老李家住太原市晋源区,平时喜欢上网聊天。去年6月2日,他用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一个网名为“梦”的女子,对方称自己30岁,姓刘,做服装生意。
刘某与老李聊得十分投机,但称自己的生意遇到了困难,老李表示愿意帮忙,并与对方约定次日见面。第二天,老李与刘某见面后相谈甚欢,借给了对方2万元,对方表示会拿身份证和营业执照作抵押。
此后几天,老李与刘某聊得火热,刘某表示资金还有缺口,还需要2万元。这次,刘某带来了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并留下身份证作为抵押,与老李约定1个月后归还。
转眼到了1个月后,刘某丝毫没有要还钱的意思,老李数次讨要未果后,拿着刘某的身份证到法院起诉,结果法院的工作人员一眼就看出刘某的身份证是假的。一听这话,老李傻了眼,向公安晋源分局刑侦大队报案。刑侦大队派出精干警力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将刘某抓获。
经查,刘某(女,40岁,四川富顺县人)无正当职业,她在网上与老李结识后,感觉老李很容易轻信别人,于是便以做生意缺钱为由向老李借钱。为了打消老李的顾虑,她伪造了假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并将假身份证抵押给老李,轻而易举再次行骗。目前,刘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转自:太原公安
来源: 山西都市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