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网络侵删,寸步难行版脚镣
曾经臭名昭著的渣泽洞看守所,国民党人将重达40斤的脚镣套在共产党人脚上。“中国的丹娘”江姐的原型江竹筠在这里受尽酷刑,可能最后一刻就带着这样一副脚镣英勇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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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人道主义考虑,1991出台《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械具问题通知》(有文称戒具),对限制性警械进一步规范。其中要求普通脚镣最重不超5公斤,死刑犯用9公斤,铆钉固定,并且行刑当天才能解开。
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判处死刑后就会带上脚镣,如果不服从判决选择上诉,在经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时间里脚镣也是24小时佩戴,不许摘除。这个过程大概在几个月到一年多不等。
如果死刑立即执行,一般情况在七日内交付执行。只有在临刑前,死镣才会被打开,用法绳将罪犯五花大绑,专有名词叫“死刑捆绑术”——绑住罪犯的颈、双臂、双手来限制其上半身活动。另用绳子捆扎罪犯的裤腿,以防临行前精神崩溃大小便失禁,脏污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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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小错可改,大错铸成连改的机会都没有。所以谨言慎行、防微杜渐,永远怀揣敬畏之心活着,对每一个人都适用。
在最后的最后,与自己贴身陪伴的只有冰冷的镣铐和倒数的时日。想想那铁锤砸铆钉的声音,是不是让看这段文字的你也不寒而栗呢?
自由多么美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