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分家后,房屋确权应该写二个儿子的名字。在以前的农村,由于条件有限,老人去世后,房屋会分给几个孩子(主要是儿子,女儿出嫁了不分)。但这时分家,只是签定协议,谁哪几间房,不进行确权的。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这样分家只是暂时的,以后,有了条件,这所院子只留给一个儿子,这个儿子出价收买其他人的房屋,其他人搬出去另盖新房屋,这时拥有整个院子的人就可以进行房屋确权了。
两种方式,一房产证写两个儿子的名字,二房产证写一个儿子的名字,即这儿子独占这房子,给另一儿子相应的补偿,由其另找地方建房。现在,不论农村与城市,一套房子,至少几十万元不等,因此两个儿子分户,如没有更多经济能力,只能两兄弟共同占有这房子,即房产证共有。
如有经济能力,则可将这房子由一儿子所有,给另一儿子相应的补偿,另找地方建房或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