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宫戒律森严,后妃犯错,同样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总结起来,清宫后妃刑罚比较常用的有十种。而在晚清时期,慈禧却违背祖训肆意施刑,使一名妃子受尽凌辱,终身不孕。以下是清宫后妃的十种刑罚:
1、禁足。这是清宫后妃最轻的刑罚,即令后妃在自己寝宫思过,不得擅自出门,也不准其他人去看望,一律禁足不超过三个月,经太后、皇后批准后解禁。
2、罚跪。即在指定地方长跪不起,所犯之错无非是一些小事,或根本算不上什么错误,只是不合太后、皇后心思。罚跪时间因施刑者心情而定,可长可短,长可一两天,短可个把时辰,如果时间长,多与禁食并行。
3、掌嘴。此刑在晚清以前本不用于后妃,因清宫有祖训,即用刑时“不许打脸”。到了慈禧掌权时,却将此刑用在后妃身上,而受此刑者只有珍妃一人。慈禧曾命隆裕皇后用“掌嘴”之刑打珍妃脸,借此对珍妃进行极大凌辱,使其感到自己地位连宫女都不如。而有清一朝,宫中宫女无一人受过“掌嘴”之刑。
4、褫杖。即“褫衣廷杖”,此刑在晚清以前也不用于后妃。因施此刑时,要扒掉衣服,在大庭广众下用刑,不但妃子受,皇上也因此受辱。但慈禧却违背祖训,对珍妃用了此刑,而且还用了两次。直打得“抽搐气闭”、“周身筋脉颤动”。珍妃为此受尽凌辱,又因是*时受刑,腹中胎儿被打掉,致使终身不孕。
5、降位。清宫后妃分为八等,即: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官女子”,是可以陪皇帝过夜的宫女,但不列入后妃之列。降位就是自上而下降低身份,以示惩罚。顺治时期,皇后博尔济吉特氏被贬为静妃。晚清时期,珍妃和瑾妃就曾被慈禧降两级贬为贵人。
6、贬奴。即由后妃贬为宫女,这种刑罚在清朝极为少见,有清一朝,被贬为宫女的后妃清史上少有记载。但从废后博尔济吉特氏死后未入葬妃子陵来看,她在被贬为静妃后,可能被贬为宫女,否则不会死后不入妃子陵。
7、冷宫:就是将后妃软禁在一间屋子里,锁上房门,不得出入。清朝的冷宫有北三所和南三所,其中北三所在钟粹宫后面。晚清时期,珍妃曾被软禁在这里长达三年之久。
8、赐死。后妃因犯重罪,被太后、后上赐以自尽。有清一朝,正史没有后妃被赐死的记录,在野史中记有雍正一妃子因“调戏太子”被皇后赐死。后来乾隆发现,和珅和此妃长得极像,疑为此妃转世,故十分宠爱。
9、死刑。后妃因犯重罪被太后、皇上处死。有清一朝,处死后妃的事情极为罕见。晚清时期,慈禧命太监崔玉贵将珍妃扔到井中淹死,算是后妃被处死的典型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