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知府的时候,非常看重是否科举出身。选拔知县时,科举中有进士、举人,非科举中有买官、父辈荫封、保举的情况。
选拔知县时,要求稍宽。知府选拔,却极为严格。清朝时,知府来源主要有三种。一种由六部堂官和外省督抚举荐。
以举荐方式选官,在中国有很长的历史。这种方式可以增加人才选拔渠道。与此同时,清朝也有规例,各省首府的知府,要求科举正途出身。
如果被保举的人不是科举出身,又发现有贪酷劣迹,保举者会被连降三级。除保举外,知府的选拔来源就是从现有官员中挑选。
一般而言,京官的机会更多。京官只要获得一等评价的考核,就有资格被选派知府。当然,想要获得一等评价并不容易,京官必须在守廉、才长、勤政、年富力强、称职五个方面都获得好评,才可以外放知府。
那些获得三等评价,也就是得到勤于政事,奉公廉洁,但才干平庸的京官,不得外放知府。
知府职位承接州县和督抚,位置独特,极为重要。清朝的时候,常常把有能力的官员调任知府,把能力一般的官员调任京官。
就是想把地方治理好,不要发生动乱。对于其他官员来说,他们想要获得知府职位,就要熬资历,逐步得到升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