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毛笔是两千多年的战国时期,由蒙恬发明的。
公元前223年,蒙恬领兵与楚国交战,为让秦王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定期书写战况递给秦王。那个时候纸没有发明,笔也没有成型。人们用竹签蘸了墨,将字写在丝做的绢布上,这种笔叫做聿。
聿硬很不方便,战斗间隙,蒙恬就喜欢到野外去打猎。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营,由于打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一只兔子的尾巴拖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聿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之后,他立刻剪了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这个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布上写出来字是断断续续的,不像个样子。蒙恬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还把好端端的一块绢也浪费了。
他一气之下就把那支兔子聿,扔进了门前的一个山石坑里。有一天,他走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气,无意之中,发现那只被自己扔掉的兔毛聿。蒙恬将它捡了起来,用手捏了捏,发现这兔毛湿漉漉的,毛色变得更白了。
他心中一动,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这么一蘸,兔尾这时变得非常听话,吸足了墨汁,写起字来非常的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
原来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的水这么一浸泡,兔毛变得柔顺起来。由于这只聿是由竹管和兔毛做成的,蒙恬就在聿字前边加了个竹字头,把它叫作笔。这就是毛笔的由来,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