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官品结构示意
行政等级区分至于说刺史在唐朝时期属于几品官员,这也要根据这个地方州行政级别来看了,有可能是三品也有可能是四品。就拿曾泰来说,如果他只是一位凉州刺史,这属于一般的地方刺史,那么他的级别可能就是四品。
但如果他担任的是洛阳刺史,洛阳在武则天时期被称为神都或者东都,因为地方的特殊性,在这里就可能是三品了,这时对刺史的称呼也就变了,如果担任洛阳的最高行政长官,就应该叫京兆尹。除了神都洛阳,还有京师长安,北都太原所担任地方行政长官都是三品。
神都洛阳
然而这些地方的行政官员都由皇室的亲王担任,他们只是一个虚职不用执行实际政务,一些具体的事物都由下面的两位副职去完成就行了,这两位副职就叫做少尹。
作为一般的刺史下面也设有副职两名分别叫别驾和长史。刺史再往下一级就是县令了,也就是某一个县的最高行政长官,县令的品级也是根据这个县的行政级别来划分的,一般从五品到七品都是不等的。
古代县衙
县令下面也设有副职分别叫县丞、主簿和县尉,俗话说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别看一个小小的县,在一个国家中起到的作用是非同一般的,各个领域都设有相关部门,这三位副职就帮着县令分管整个县里的一切大小事物,在关键的时候县令大人就只需要拍手表决就行了。
刺史的权力刺史作为某个地方州的最高行政长官,主官这个地方的一切军政要务,主要的职责就是维护一方和平与稳定,处理一些地方事物,监察一些地方官员和豪强势力的言行举止,为中央的统治起到一个监督作用。
古代州衙
但是作为刺史作为一方的最高行政长官,他是没有权力调动当地的驻军的,因为在前面的文章中讲过了,无论是州衙刺史还是府兵都尉,在非紧急情况除外,军队的一切调动权是在中央皇帝手中。
如果地方上需要用兵,刺史必须和当地的最高军事长官一起上报给中央,得到中央高层签发的诏书以后才能调动部队,一般州衙刺史和地方上的大都督之间,也是一个相互扶持和相互监督的作用。这样以来也就更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辖,也正是有了这么一套完善的官僚体系,大唐王朝才得益繁荣昌盛。